【第一次都没有了,男朋友不嫌弃你?】第一次没有了要不要和男朋友说
▼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故事: 出生于南方小山村的A姑娘,被村里的小混混“追求”。 小混混是个无业游民,在村里偷鸡摸狗维持生计。 他每次都堵在A姑娘出工上班或者回家的路上骚扰她,甚至实施猥亵。 A姑娘不敢声张,终于,在某个加班的夜晚,她在收工回家的路上被小混混截住,拖进一人多高的玉米田里,强暴了。 事后,她绝望地跑回家。家人看到她身上衣衫褴褛,裤子上有血迹,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她以为,她能从家人这里得到安慰,或者伸张正义,但是,她没有想到,她的遭遇,只惹来了父亲的嫌弃: “没了第一次,你还值什么钱啊?” 母亲更是痛不欲生:“你这让我们以后怎么出去见人啊!”女儿被奸污的事情一旦传出去,他们也脸上无光。 于是,父母连夜做了个决定:让A姑娘嫁给小混混。 A姑娘坚决不同意,她不想嫁给一个强奸犯。 A姑娘试图逃跑,但是被村里人捉回来,关在牛棚里,由母亲和弟弟轮流看管。 到了婚礼那天,A姑娘抵死挣扎,推搡之间摔倒,头部撞在了门槛上,出血休克。 等她醒来,却变成了“傻子”。 婚礼暂停,但故事的结局是:一个“智障姑娘”被哄骗着,欢天喜地穿上嫁衣,嫁给了强奸他的小混混...... 我的心底却涌起一阵阵悲凉,这个社会,到底对女性有多刻薄。 所谓“处子之身”没了,就成了令全家丢脸的事? 被人夺走了第一次,就要“从一而终”嫁给强奸犯? 这种渣滓般的价值观,竟然还赫然存在着,简直太可怕。 ▼ 而事实是,这个社会对女性苛刻的地方,远远不止“非处”就会掉价。 女性就是被物化的,活该与“性”、“生殖”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 如果脱离了男人、家庭这些字眼儿,就算你再怎么成功,也是个该被同情的可怜女人。 前段时间,某家杂志做了一家“杰出企业家”的专题,采访了很多个著名企业家,包括马云、王健林,还有格力的董小姐。 但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采访马云王健林时,记者的提问,都是关于公司、关于商场。 但是,轮到董明珠时,却画风一变,鲜少再提公司与事业,而是家庭。 问董明珠的婚姻观、爱情观,就差直接问:你为什么不结婚?为什么不找个男人? 我觉得这样的采访太搞笑,董明珠是以企业家的身份接受采访,却没被当成一个企业家来尊重。 她30岁时丈夫去世,独自南下打拼,用了二十年时间拼出了格力,她已经活得超过了一般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执着于“找个男人”? 凭她是个女人,就算做到了事业巅峰,也不配和马云王健林商场论战? 凭她没有婚姻、一直单身,就成了罪人? 呵呵,这样的杂志,这样的价值观,我只能说,无法苟同! ▼ 强势的女人尚且如此,弱势的女人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甚至连自己生命的权利都不能掌握。 前段时间刷屏的“榆林产妇”事件,一个即将临盆的产妇,因为生产太痛,三番两次下跪求丈夫和婆婆同意实行剖腹产,却终究没能得到应允。 最后,她选择了从高楼一跃而下,结束了痛不欲生的折磨。 不敢想象,一个十月怀胎的母亲,是有多绝望,才会选择决然带那个还没来得及看看世界的小生命奔赴死亡。 她太痛了,但是,在痛不欲生的时刻,签同意剖腹产手术书的权利,握在丈夫手里。 没人理解和心疼她的痛,他们只知道,顺产对孩子好,至于生孩子的工具,谁还管得着? 一个女人,在自己生死一线的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能握在自己手里,这不是最悲凉的事情吗? ▼ 在大环境下,我们没有办法,有些封建的渣滓扔残留在某些人脑海中。 某某学院所谓“女德班”,宣扬扬女人应三从四德遵夫纲,可笑吧? 开始的故事里,被强奸犯夺走第一次还要嫁给强奸犯,可笑吧? 得知女朋友不是第一次就百般嫌弃的直男,可笑吧? 我不知道,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大家才能真正地开始尊重女性,不物化女性。 我只愿,生而为人,大家都善良点! 生为女儿身,并没有低人一等,而有的人只不过生了个男儿身,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图文来自网络 谢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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