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产假规定
四川省规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妇,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护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产假,若男女方合计,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2016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2016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天数: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2016年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5325aec02020740be1e9bf8.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