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组长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5 14:23: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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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组长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这次厅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及省第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等下,鹿山同志将会代表厅党组就反腐倡廉工作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先代表驻厅纪检组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2016年工作,成效显著,值得肯定

过去的2016年,是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的一年;是强化正风肃纪,纪律规矩更加严明的一年。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态度鲜明、领导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认真履责、真抓严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推进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有力制约权力,全厅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出新气象。

(一)严明纪律,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挺纪在前,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讲座辅导、知识竞赛、任前考试、案件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纪律教育,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成为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践行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制定谈话函询办法,把谈话函询作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厅党组以身作则,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共谈话250多人次,驻厅纪检组开展例行廉政谈话90余人次,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共18人,做到了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举报途径,对问题线索及时清理排查、调查核实、分类处置,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层层压实,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厅党组以上率下,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为具体责任目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起落实。坚持层层 “签字背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组定期组织约谈 “第一责任人”,跟踪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考核,以责任追究促责任落实,全厅上下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履职担当氛围逐步形成。2016年,联络配合做好了省委巡视组对我厅政治巡视的相关工作。

(三)纠治“四风”,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既抓节点又抓日常,久久为功,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成为常态。开展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针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深入基层,对部分乡、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重点解剖,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了建设职能部门的制度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制度管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去年,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等,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制定了廉政谈话函询制度、任前纪律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下访制度等。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规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成绩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值得肯定,但决不能沾沾自喜,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必须看到一些老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如,仍然有对从严治党认识不深思想不统一的问题,仍然有责任落实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仍然有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毫不含糊,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就到哪里解决,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严字当头、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开拓从严治党新境界。

二、谋划部署2017年工作,任重道远,仍须努力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刻领会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要求,厘清职责定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监督执纪问责。预防为主,监督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打造一个纯洁、干净的住建队伍,全面形成推进发展的强大正能量。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厘清职责,锤炼队伍

去年年底,省委按照中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设立39家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10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的全覆盖。作为一个全新亮相的驻省住建厅纪检组,我们要牢记三项职能、四项职责,立足住建厅的特点,明晰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发挥好监督“探头”和“不走的巡视组”作用,推动住建厅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强素质。要做好各项工作,先要按照进一步深化三转的要求,锤炼综合素质过硬的队伍。驻厅纪检组的每一位干部,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要求投入工作,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自觉接受监督的底气、善于监督的能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监督执纪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习,充分掌握监督执纪的方法手段,提高发现线索、处置问题的本领,钻研驻在单位相关业务,掌握各处室、建设系统内各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找准风险点,不断提升综合能力。

二要转观念。新形势下,我们要迅速转变观念,把准要求,大胆工作。明晰职责定位,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傅奎书记报告中指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纪委干什么,纪检组就干什么” 。要讲原则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法纪不讲关系,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坚决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要按程序。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省纪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工作暂行办法》,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程序意识,加强管理监督。

四要重协调。配合、支持、监督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协调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成立机关纪委,加强对机关纪委和下属单位纪检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提高履职能力。在全厅形成层级明晰、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工作格局。

五要严要求。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纪检组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摒弃“四风”现象,带头廉洁自律,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主动接受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队伍。

(二)风险管控,紧盯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凸显了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纪检组作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是抓准重点风险,形成监督网络。今年我们要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查找风险点,设置监督“探头”。要求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在3月底前自查自报风险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行政审批、资金分配、工程招投标、协会和学会管理、资质和职称评审、项目评奖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并按风险概率进行分类,其中极有可能发生的为第一类,可能会发生的为第二类,发生概率较低的为第三类,把监督“探头”瞄准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对第一类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对其他两类风险点联合监督,形成监督网络。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及风险表现形式,完善防控措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健全防控体系。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高监督成效。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直接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抓住了“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和关键。省纪委要求纪检组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及处级干部。在监督内容上要紧盯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在监督形式上要不断创新,通过参加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抽查个人事项报告、不定期监督检查、调研座谈、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等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范围,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发现问题,及时向省纪委报告。坚持围绕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重点围绕双修双改等中心工作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生根;坚持对厅务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监督,确保事事有章可循;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抓手,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多种方式,抓早抓小,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萌芽式问题早谈话批评,苗头性问题早约谈警示;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开展2次以上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约谈,加大对已警示谈话、函询问题的抽查核实力度,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对整改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谈话函询不走过场;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把选人用人政治观、廉洁关,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摸底排查,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事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廉洁上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一票否决。

三是抓好巡视整改,强化作风建设。下大力气督促抓好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重点抓好协会学会脱钩、资金分配监管、招投标监管等工作。加强内部巡查检查工作,每年对3个处室和1个下属单位进行一次巡查,不定期抽查其他处室和单位,做不走的巡视组。按照巡视的要求抓作风建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紧盯节日节点,关注重点人群,不定期明察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倡导良好家风,树立新风正气,让好的作风成为习惯,让习惯变成自然。不断巩固和拓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三)挺纪在前,形成态势

坚持惩防并举,既挺纪在前,强化源头防腐;又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严格教育。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小错提醒、警钟长鸣。树立监督就是预防,预防就是保护的思想,加强警示教育,以案释纪,剖析典型案件。将学习忏悔录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政谈话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赴警示基地接受教育,通过这些方式,让党纪条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是严肃执纪。聚焦“六项纪律”,着力发现、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政治纪律聚焦是否存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住建厅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组织纪律聚焦是否存在组织软弱涣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执行党员管理规定、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廉洁纪律聚焦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等问题;群众纪律聚焦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工作纪律聚焦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问题;生活纪律聚焦是否存在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问题。始终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住建队伍的纯洁。

三是严查案件。对信访举报、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做好初核和案件调查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自身错误严重而不知悔改的干部上。按照省纪委派驻机构的权限和职责,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处室、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进一步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巩固上一阶段成效,督促指导市(州)、县梳理问题线索,持续发力,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失责必追,夯实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我们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紧紧扭住责任不放松,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近段曝光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问责也绝不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而是成为了从严治党的利器。2016年,全省共有2850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失职失责被问责,涉及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162人,其中,有462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傅奎书记指出,不管是党组还是纪检组,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有责必问、曝光典型问题;纪检组在工作中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要追究监督责任。加大对主体责任的监督,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此次会议为警醒,切实负起责任,时刻管住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你不让自管的干部“红脸出汗”,纪检组就会让你“红脸出汗”,层层传导压力,让领导干部将“责任”二字刻印在心上。

同志们,主体责任责任不轻,监督责任责任在身,从严治党永远路上,惩防并举当好尖兵。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省纪委机构改革后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的开局之年。相信有省纪委坚强领导,有厅党组的正确领导、认真履职和大力支持,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住建厅全面从严治党一定会取得良好局面。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坚持“四个突出”的工作思路,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 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对照党章要求,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省民政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中央提出的“三个决不允许”、“五个不允许”和“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要围绕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具体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孤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二是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三是对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补助经费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加大作风建设力度,维护民政部门良好形象。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树立和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做到动作快、行动真、执行坚决。省厅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在执行“八项规定”的实践中,要探索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不搞“一阵风”。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二要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坚决合并,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和其它礼品。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工作期间严禁从事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d0979e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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