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塔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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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塔塔
康塔塔(意译为清唱套曲)Cantata)是一种包括独唱、重唱、合唱的声乐套曲,一般包含一个以上的乐章,大都有管弦乐伴奏,康塔塔是巴洛克时期一种重要的音乐体裁。它通常由一系列的宣叙调、咏叹调、咏叙调、二重唱和合唱组成。体裁有宗教,也有世俗的。既可以是抒情性的,也可以是戏剧性的。它还分为两类:一类是小型的,独唱的,也称为室内康塔塔,是在私人社交场合演出;另一类是大型的,除了独唱者之外,还有合唱和管弦乐的伴奏,为某一特定的重要场合而作。康塔塔(Cantata)多乐章的大型声乐套曲。原意指声乐说唱的乐曲。后演变成包括独唱、重唱及合唱,由管弦乐队伴奏,各乐章具有一定的连贯性。1620年意大利作曲家A.格兰迪在其独唱用的《康塔塔与咏叹调》中,首先运用此名称呼他所作的文艺复兴时期单音音乐一脉相承的独唱曲。17世纪40年代起,在格兰迪的基础上迅速形成了独唱康塔塔的体裁,成为由于朗诵调和返始咏叹调交替构成4个乐章的叙事性世俗独唱套曲,由哈普西科德或再加一件弦乐器伴奏。后来这一体裁从抒情性的独唱曲逐渐演变为接近于小型室内歌剧或相当于歌剧中一场的规模,并从室内类型向合唱类型过渡。德国的J.S.赫的大量世俗康塔塔和教堂康塔塔,对康塔塔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唱剧oratorio
清唱剧形成于16世纪末,到了17世纪,以基督教为主要内容得到迅速发展,代表人物为卡里西米与许茨。清唱剧分为拉丁文的教会音乐与意大利文的通俗音乐两种类型。著名的清唱剧作品有:《复活节清唱剧》、《十字架上耶稣的七言》、《圣诞节的故事》等。是一种大型套曲结构,有一定的戏剧情节,由多种声乐曲以及管弦乐队组成,其中包括咏叹调、宣叙调、重唱、以及合唱。介于歌剧和康塔塔之间的多乐章大型声乐套曲。包括独唱、重唱及合唱,由管弦乐队伴奏。其中,各乐章的歌词在内容上较康塔塔更具有连贯性。
清唱剧与歌剧的不同是:没有布景、服装和动作,多在音乐会上演出。与康塔塔的区别是:篇幅较大,有较鲜明的戏剧结构和情节,更富史诗性和戏剧性。清唱剧形成于16世纪末。1600年在罗马演出的卡瓦列里的《灵魂和肉体的表白,是历史上的第一部清唱剧。17世纪清唱剧创作的代表人物是卡里西米。他的名作《所罗门的审判》和《耶弗他》以《圣经》故事为题材,唱词用拉丁文。许兹、亨德尔和巴赫是德国的清唱剧代表性作曲家。海顿、门德尔松、舒曼及现代作曲家爱德华·埃尔加、科达伊等都曾留下此类名作。
组曲
几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乐章,统一艺术构思下,排列、组合而成的器乐套曲。早在14世纪,舞会里即盛行一慢一快的对比性舞曲的组合。16世纪初,琉特演奏家仿此以1首庄严的2拍子舞曲与1首轻快的3拍子舞曲联合成套。古典组曲是按德国的阿勒芒德-法国的库朗特-西班牙的萨拉班德和英国的吉格次序排列构成,间或冠有前奏曲和插入布雷、加沃特、小步舞曲等乐曲,有时甚至插入特性曲及标题小曲。各乐章均使用同一调性,都以二段式写成,每段各自反复演奏1次。当时许多著名的作曲家,如英国的H.珀塞尔、法国的F.库普兰、意大利的A.科雷利、德国的J.S.巴赫及G.F.亨德尔等,创作了不少组曲,其中以巴赫的《英国组曲》及《法国组曲》最为著名。




奏鸣曲
奏鸣曲(Sonata是种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此字汇源自拉丁文的sonare,即发出声响。在古典音乐史上,此种曲式随着各个乐派的风格不同也有着不同的发展。奏鸣曲的曲式从古典乐派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完善。19世纪初,给各类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大量出现,奏鸣曲俨然成为了西方古典音乐的主要表现方式。到了20世纪,作曲家依然创作著给乐器演奏的奏鸣曲,但相较于古典乐派以及浪漫乐派的奏鸣曲,20世纪的奏鸣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亦称“奏鸣曲套曲”。由34个相互形成对比的乐章构成,用1件乐器独奏或1件乐器与钢琴合奏。
奏鸣曲一词来自意大利文sonare,为鸣响之意,在16世纪前就已存在。16世纪时泛指一切器乐曲,与声乐曲相对。
17世纪早期,由五段或更多段对比性乐段组成的器乐合奏作品一般被认为是奏鸣曲,由此发展成巴罗克式的奏鸣曲,三重奏鸣曲是当时的重要体裁,通常有两种形式:“室内奏鸣曲”和“教堂奏鸣曲”。
18世纪上半叶,独奏奏鸣曲取代了三重奏鸣曲的地位,最早为键盘乐器创作独奏奏鸣曲的作曲家是萨尔瓦托雷(Salvatore)和库瑙(J.Kuhnau),其后的独奏奏鸣曲D.斯卡拉蒂和D.阿尔贝蒂等作曲家的作品为代表;C.P.E.巴赫确立了近代独奏奏鸣曲(古典奏鸣曲)的结构形式,包括四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三部曲式;第三乐章慢板、小步舞曲诙谐曲;第四乐章快板回旋曲或回旋奏鸣曲。
18世纪下半叶,海顿、莫扎特省去了以往奏鸣曲中的第二乐章或第三乐章,确立了三个乐章的奏鸣曲形式(快板—行板—快板);在贝多芬的发展下,奏鸣曲体裁又向前迈了一步,就乐章数量来看他的作品包括三个乐章,有的扩展为四个乐章(创用小步舞曲,稍后用谐谑曲作为第三乐章),在发展规模上接近交响曲结构;他32首钢琴奏鸣曲为这种体裁做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标志着奏鸣曲进入成熟的发展时期。
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奏鸣曲始终是由一件或两件乐器演奏的最重要的器乐体裁,它展现了浪漫主义音乐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作品的史诗性、标题性、主题的发展性、变奏性和歌唱性等方面;乐章的数目有所发展,多乐章、单乐章(李斯特首创)不一。该时期对奏鸣曲做出重要贡献的有舒伯特、肖邦、舒曼、李斯特、勃拉姆斯等作曲家。
20世纪的奏鸣曲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方式,当时重要的作曲家大都写过这种体裁的乐曲,但风格迥异,形式不同。例如巴托克的奏鸣曲融入了民间音乐因素而且具有协奏风格;斯特拉文斯基、欣德米特、斯克里亚宾、普罗科菲耶夫的奏鸣曲受到新古典主义的影响;布列兹、潘德列茨基运用新技法进行奏鸣曲的创作。
曲式结构
第一乐章:快板乐章,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复三或自由奏鸣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复三段式。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奏鸣曲式或回旋曲式。有时,作品会根据需要省略第一或第二乐章,形成三乐章的结构。
协奏曲
协奏曲(concerto)一词源自拉丁文collcertaye,原意是在一起比赛,协奏曲也就是两种因素既竞争又协作的意思。协奏曲(concerto)最早是作为一种声乐体裁出现的,十六世纪指意大利的一种有乐器伴奏的声乐曲。十七世纪后半期起,指一件或几件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竞奏的器乐套曲。巴罗克时期形成的由几件独奏乐器组成一组与乐队竞奏者称为大协奏曲。古典乐派时期形成的由小提琴、钢琴、大提琴等一件乐器与乐队竞奏的控协奏曲称“独奏协奏曲”。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以及浪漫乐派的许多作曲家均作有大量的独奏协奏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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