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19-03-08 23:45: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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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温馨提示

一、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的要求,每位婴儿只打印发放唯一一份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发放不能更改。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双方必须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资料,并跟住院分娩提供的父母双方的身份资料一致,若不一致,需出示指定医院亲子鉴定报告,否则我院将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婴儿名字各文字必须是最新版《新华字典》括号外简体字,户籍办明确指出所有异体字、繁体字不能办理婴儿入户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户籍办咨询。

四、若有婴儿不跟父亲姓、父亲栏不填、父母亲一方为外国人特殊情况,需及时与我院办理出生证打印专人联系确定39151731

五、分娩后我院工作人员到床边发放办理出生证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请商量确定婴儿姓名和入户地址后,认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内容。重要资料请用签字笔填写,正楷字体书写,要求字体清晰可辨,提交前请确认资料填写完整,否则无法及时办理!并留下联系电话。确认资料填写完必须父母双方签名

六、我院番禺院区提供现场办理出生证服务现场办证时间为:每周二、四、五下午1430~1730),地点:番禺院区门诊三楼儿童保健科。逢节假日、法定假期不予办证、领证。

七、建议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父母到我院现场办理出生证前,必须提前一周电话预约。现场办证时由婴儿本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保科(门诊楼),先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打证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系统录入出生证资料,由领证人再次核对电脑信息后打印出生证,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领证人信息并确认签名后领取出生证

八、若领证人是婴儿父母其中一方,需提供父母另一方签字的委托书并印上指模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九、常见问题处理

1、出生证已经办理了,更改小孩名字需在户籍办办理婴儿入户手续后再提出更改名字的需求,将出生证的名字变更为曾用名,具体手续可询问当地户籍办。

2、出生证遗失时需先到公安局报失由公安局出示证明(有公安局盖章的),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工作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自身的声明(除了公安局证明以外所有的复印件都要双方夫妻各一份)等资料后,到医务科填写《补发申请表》,并按程序办理。

3、出生证公安部门提出需更换时,由公安局出示证明(有公安局盖章的),准备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工作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自身的声明(除了公安局证明以外所有的复印件都要双方夫妻各一份)等资料后,到医务科填写《换发申请表》,交齐资料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换证。注意换证不能当天拿到新证,具体领证时间打证专人电话通知。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番禺院区

产科 印制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番禺院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94c2259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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