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多能”与“多能一专”
作者:杨 健
来源:《河南教育·中旬刊》2007年第12期
摘要:职业的多样性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中,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两个比较传统的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应分别突出“一专多能”与“多能一专”。
关键词:音乐教育;“一专多能”;“多能一专”
对人才的类型,目前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与区分的标准。如果一个人在某一专门领域具备了专门知识、技术和技能,通常被称之为“专才”;如果具备了多个领域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则常常被称为“通才”。
显而易见,“专才”与“通才”是相对而言的,通才教育注重人才对未来职业的广泛适应性,是“多能一专”;专才教育则注重人才对未来具体职业的针对性,是“一专多能”。职业的多样性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性。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中,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两个比较传统的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应分别突出“一专多能”与“多能一专”。
一、“多能一专”是音乐学专业的培养模式
我国独立意义上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始于20世纪30年代。从那以后,一批专业音乐家开始积极地理性参与,至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音乐教育家。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高师音乐教育,在实际教学操作过程中过多地、非理性地效仿音乐学院的培养模式,一度提出“一专多能”的教学理念,这实际上与音乐表演专业“一专”的教学理念很贴近,最终造成了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两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结果没有明显的区别,使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在应承担中小学音乐教学中所应具备的教学基本功,只能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逐步趋于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高师音乐教育在进一步探求理性化发展的过程中,产生出一批富有学术创新价值的音乐教育学专著,开始把音乐教育当做教育来研究,逐渐形成了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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