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买第2套房首付提至50%
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12月19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要求,结合沧州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决定对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至50%。
二、暂时停止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本通知自12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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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a65fb24bc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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