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怎么办(重庆社保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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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社保怎么办(重庆社保热点问题解答
又到了春节前后求职跳槽的高峰期,跳槽后社保、档案、劳动纠 这一系列问题怎么办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相 关工作人员,并对市人力社保局信箱里的热门问题进行了梳理,快 来看看这里面是否有你关心的问题吧。
重庆内换工作无需办理转接手续
问:我在重庆工作,准备换新公司,原来的社保应该怎么办 ? 市人力社保局答复:如果两个公司都在重庆,工作变更无需办理 移接续手续。只要原单位没有欠费,办理暂停,由新用人单位为 其申报人员增加手续就行,你本人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新单位需要 为新增人员报到后 15 日内办理社保手续。
工作单位到重庆市外流动就业,必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还需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异地社保转移怎么办 ?
问:我从深圳回重庆,已经从深圳那边的社保局办理了转出的手 续,请问转入的手续要到哪里去办 ?必须要本人吗 ?是否可以代办 ? 次,我深圳那边的社保只交到了 2016 12月份,请问后续是否可 自己缴费 ?费用大概是多少 ?
市人力社保局:
一、根据【国办发〔 200966 号】文件规定跨省关系转移的程 如下:
(1 参保者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 费凭证》。
(2 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3 新参保地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 通知参保人员。

因此您需要向在重庆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能 代办请向经办机构具体核实。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年满 16 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 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 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 2015 1 1 日起,可自 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 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100%之间自主选 择,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8%记入个人账户。
换工作社保中断怎么办 ?
问:如果因为换工作社保中断了几个月,可以补缴吗 ?医疗保险 否中断三个月就不能继续享受呢 ?
市人力社保局: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 遇。参保人 3 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 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 3 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 次缴费之月的 13 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 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养老保险中断几个月可以补缴。 怀孕时换工作生育保险怎么算 ?
问:换工作后才发现怀孕,不知道生育保险该怎么算,能否继续 ?
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 6 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 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缴费的不享受待遇。停止缴 费,从停缴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待遇。生育保险只能由单位购买,个 人无法参保。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人员变动或转移,依据相关规 定: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
系的 30 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 3 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 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超过 3 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
不再累
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公司社保欠费怎么办 ?
问:由于我前公司社保欠费,一直未按时缴纳,导致我新工作无 缴纳社保,据说需要办理基数为零业务,是如何的 ?
市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职工离职后,应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社 局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减少业务。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因职工退休、劳动关系转移等原因需办理人员减少业务时, 应按规定完清该职工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 职工实际欠缴 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职工本人承担
对用人单位无力完清该单位职工实际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 的,如职工坚持办理减少业务,可选择放弃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应书面告知职工放弃补缴权利的后果,职工仍选择放弃补缴并提 出书面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缴不记”的原则,将欠 费期间的缴费基数维护为零,办理有关手续,欠费期间不计算该职 工的缴费年限。
个人原因辞职可领失业保险金吗 ?
问:今年 5 月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失 中,在原单位按时每月缴费失业保险金已满 10 年。请问可以领取 失业金吗 ?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 ?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 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 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
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 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二项;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劳动的 ;第三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 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辞职未找到工作社保档案怎么办 ?
问:本人外地户口,在重庆某私企上班,档案在重庆人才市场, 辞职后暂未立刻就业,社保及档案要怎么处理 ?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我市政策,您离职后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在居 地街道 乡镇社保所接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也 等待下一家用人单位为您缴纳社保。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关系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 人事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就 业后,可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员工重复参保怎么办 ?
问:单位有人员社保重复参保,有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两个社保, 这个怎么办 ?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渝办发〔 2010115 号文件规定,对转移接 工作中涉及重复投保的人员,保留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 账户,同期其他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清退。具体请向参保地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职工失踪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问:某事业单位职工A20143月检查出患抑郁症后失踪, 位于 2015 10 月进行了失踪登报,于 2015 11 月向派出所报 失踪,A职工至今不知下落,请问单位可否与 A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 15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 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c28268ef2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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