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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各国国情不同,法律也随之不同,>>>>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也各有不同。但大多数对于建筑物的所有人都有连带责任,>>>>对于坠物本人也会有责任追究,,各个国家对于责任的处>>>>理侧重点不同,但是都是对相关人员予以惩罚,减少坠物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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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高空坠物如何判罚的呢?>>>>
>>>>对于高空抛物这种陋习,道德约束始终是软性的,想要引起>>>>人们对此种行为的足够重视,最好是有刚性的手段———>>>>制度保障。这方面,国外有众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日本:从小就教育强调严禁乱扔垃圾。日本是一个高楼林立、人口密度极大的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教育非常严格。日本人从小在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就强调严禁乱扔垃圾,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或死亡的事件极少。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占有者对损害的发生采取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建筑物所有人应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香港:>>>>在香港,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该法规定“>>>>如有人自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掉下该东西或容许该东西坠下的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一万港币及监禁6个月。>>>>如在任何建筑物或其部分进行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过程中,有人自该建筑物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该建筑物坠下,>>>>以致对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则该地盘的主要承建商以及进行有关兴建、修葺或粉饰工程的承建商,即属犯罪,可处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1年。”香港房屋署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对公众卫生造成损害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另一种是可能引致他们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对于这两类行为分别有详细的处罚办法。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