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人生不如死酷刑:铁莲花

发布时间:2018-10-02 14:52: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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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犯人生不如死酷刑:铁莲花

看过全球首部3D情色电影《3D肉蒲团之极乐宝鉴》的人对其中某个场景一定还记忆犹新:女主角铁玉香所坐的木马内藏特别装置,名叫“铁莲花”。当她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下体内不停旋转,让她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

  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

  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

  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因此,如今回想拍摄《3D肉蒲团之极乐宝鉴》这个场面时,女主角铁玉香的扮演者蓝燕仍有余悸:“道具当然没有‘铁莲花’这机关,但为了表现出极度痛苦的神情,我真的要花精神去想象。所以以前不守妇道的女性被施这极刑很可怜,我想被这头木马折磨几下,应该只剩半条人命!”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体里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下体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下体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轮奸或残酷的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少妇的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下体在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下体。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下体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女犯人的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下体和肛门,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犯人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的下体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下体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的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性上还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的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下体内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的刺激。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下体和肛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酷刑、裸刑来捣毁其身心?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

  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这其中包括很多恐怖的性刑具惩罚,例如:刑舂、拶刑、幽闭等等。

  这是中国历史上专门针对女人的刑具,将被怀疑与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十指连心,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

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木驴

  使用这种刑具,一般需要被剥光衣服捆绑在这种类似马鞍的刑具上面游街。鞍上的近尺许的木制阳具插入女人的阴道直抵子宫,随着驴子的奔走木制阳具开始在女人阴户中前后左右搅动,随之而来的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和血流成河。

捣毁不贞女子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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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木驴刑罚的女子,不死也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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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烙片

辽代文物,用以对违命反抗的宫女或妓女进行惩罚

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牛筋刑鞭

贞洁带

  这种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情,用这样的铁制品或铜制品锁住妻子的阴部,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性行为。体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禁锢,表明女性不过是男性的财产。

古代性惩罚:刑舂、拶刑、幽闭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对女子施以裸刑,在夺去生命的同时,还给女性造成了难堪之辱,这种痛楚和难堪比死更难以忍受,因而有女犯选择当场碰死。

  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形处决在夺去犯人生命的同时也在贬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除了贬低其身份之外还额外起了一个羞辱的作用。

中国古代女刑:骑木驴

  骑木驴是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处决”,可惜传统的力量总是可怕的,这条尊重人权的法规在孝文帝死后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纸空文,之后历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

  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何喜欢施女犯裸刑?其实对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处死她们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其实是不太关心的,甚至有时也会发点善心避免其受辱,但当他们面对的是对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女犯的时候就另当别论了。在妇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国,能够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备极强号召力的或者是在军事上具有卓越领导才能的人,而且她们在百姓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单纯将她们处死,并不能影响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还会激发人们对她们的同情。因此,对统治集团来说,如何消除这类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这种影响才是决定对她们施以何种刑罚的核心,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民间称为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于嘉庆二年正月(1797年)起事,被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中的黄莲圣母林黑儿被俘后,传说欧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够有如此之大的本领迷惑众人,都想亲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们将黄莲圣母处死,然后用药水浸泡尸体,再运往欧美各州,当成玩物,放在博物馆中任人观赏。(此事缺少佐证,恐是中国统治者虚构之)。

中国古代统治者而且还经常会对她们进行“性侮蔑”,这在一些无聊文艺中常见之,比如有关王聪儿,污蔑她在正与部下淫媾时被砍断了脚;在《平妖传》中,胡永儿被捕时正与王则“在床上行那云雨快活之事”;王囊仙被捕时也在同男性同房,所以不及穿衣,赤身出战被擒;黄莲圣母林黑儿说她是“土娼”,称她“略有姿色,而悍泼多智巧,乃群奉为女匪头目”,甚至具体点出她是“天津侯家后之妓女”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长年的封建礼教束缚,使人们在思想上对非合乎礼教的性行为深恶痛绝,在性问题上的丝毫偏差,就足以使“英雄”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努力都付之东流,这一点,对于女性尤甚,足以使其名誉扫地。

  中国古代统治者显然深谙此道,能够使女犯被社会普遍耻笑的办法,在自商代就已经形成“穿衣文化”的中国,还有什么比让女犯暴露身体更能降低其社会评价度的呢?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历代的女义军首领、绿林的女匪首、甚至近现代的女革命者被处刑时要被剥光衣服施以裸刑了。其实,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尽管中国古代统治者的裸刑花样日新月异,但农民暴动照样是风起云涌。那些参与暴动的妇女连死都不怕,裸体示众又怎能吓倒她们呢,正是“女不畏裸,奈何以裸惧之。”这种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除了说明统治者作为屠夫的卑劣和无耻,还能说明什么呢?

  可悲的是裸刑也造就了整整一批猥琐的无聊看客,“裸形处决”本意是统治阶级用于恐吓人民的,事实上反而为无聊看客增加了茶余饭后聊资,对于此类人来说,这些女人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处死她们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能欣赏到女人肉体,而且他们在主观上对裸刑倾向于无所不用其极,并且更加热衷于满足自己在性方面的渴望和满足好奇心。《周作人传》中记载了天津数万人围观两个女革命者被斩首示众的内容,突出形象地描写了小市民们对“裸形处决”的心态。农民起义女首领廖观音被处决时,不少好事者认定像廖这种大反贼必定会处以凌迟刑,于是便早早的前去围观,但当看见被押出的廖观音还穿着条裤子时,竟无不失望。

  民国建立后,中国正式结束了封建时代,曾被称为是文明污点的“裸形处决”也一度销声匿迹,但是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民国政府不但重新搬出已废除的斩首刑,“裸形处决”也重新浮出水面,不少女性革命者被脱光了衣服砍头示众,而且个别的手段比老祖宗还残忍,刽子手先用刀割去女革命者的乳房,然后才砍下她们的头。虽然“裸形处决”对妇女来说也是难堪之辱,但毕竟可以“一死了之”,但统治者还有更卑劣的手段——杖刑,杖刑不是死刑(也有活活打死的情况),妇女还不得不继续忍受来自周围的冷眼和嘲笑,这对她们的伤害甚至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无赖子弟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嬉笑取乐。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嘉靖时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解至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被拘捕,就受到过这样的侮辱。于是县衙公堂就成了很多无聊闲汉们聚集的场所,尤其是当听到有妇女被杖刑的时候,他们的神经会突地一紧,如同一个重大节日的到来。麦高温在《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一书中给了这些人一个精彩的速写:“事实上,那天这群人聚在一起似乎仅仅是为了某种喜庆的目的。他们真的是快活极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相互间开着玩笑,并且就罪犯被捕获一事而相互祝贺。”

  晚清的俞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妇女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女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俞樾还记述过一件同类的事:有一农户娶了个二十七八岁的媳妇,因奸情东窗事发后,县官命令把她全身脱得一丝不挂,重杖四十,之后让她的父母领她回家。父母扶着裸体的女儿出了衙门,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女儿遮体,当时围观的群众成百上千,不少人上前夺衣,不让她穿,此女只得裸身回家。裸刑的这一结果,比施行裸刑本身更为可怕,因为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原本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

  更可悲的是因这种裸刑的施行,不仅“培养”了中国历史上若干代的看客,而且使这些看客的余孽直至今天都尚未绝迹。如今从统治层面来说,早已失去了施行裸刑的基础,如果现在还有谁倡导裸刑,一定会遭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唾弃。然而在现今社会小环境里,我们却还经常看到或听到这样的实例:某地某女,或因失贞、或因偷窃、或因其他什么大逆不道之事,被社会无赖、地痞流氓——古代看客在今天的余孽们,剥光衣服,大肆羞辱,余兴难尽;尤其令人震撼的是从事此道者,还往往就是女性,她们似乎最了解作为女性最怕的是什么,不把被施暴对象的最后一层遮羞布剥去绝不罢手。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欣赏人体美的传统。无论男女,自身裸体被人窥看通常被视为羞耻之事,女性的裸体当然更忌暴露。于是我们的国情是,女性的裸体并非被当作一种人体美去欣赏,而是被当作一种性对象去窥视、消费和发泄。强迫女性裸露的这些场面传达了女性没有尊严、不知羞耻、对其身体没有任何主权、其身体不过是男性把玩的物品和泄欲的对象等信息,包括了更深刻的对妇女歧视、压迫和贬损的意义。中国古代统治者施行裸刑之初,也绝没想到还会对今天的社会心理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形成了一种现代的社会顽逆心理,造就了一批批裸刑看客的现代余孽,一代代心理变态者的无知和无良!

  悲哉也夫!无耻的屠夫,无聊的看客,无良的余孽!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骑木驴等。从这些令人齿冷和胆寒的刑罚中,我们可以窥见古代女子地位的卑微与低下。

中国古代女刑: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中国古代女刑: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中国古代女刑: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中国古代女刑: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中国古代女刑: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中国古代处罚“淫女”刑具木驴刑罚塑像展示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前。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木驴又称刺马,妇女犯“淫罪”,则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其残忍。参考消息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

木驴刑罚图解

木驴刑罚图解

  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

  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

  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

  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博物馆中的木驴

木驴马鞍实物

木驴马鞍实物

博物馆中的木驴马鞍实物

这是中国历史上专门针对女人的刑具,将被怀疑与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于刑具当中,大力压挤。十指连心,随着指骨的断裂声和一盆盆凉水泼醒后的反反复复,一般女人都挺不过去。

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烙片。辽代文物,用以对违命反抗的宫女或妓女进行惩罚。

古代处罚出轨女人的刑具:牛筋刑鞭.妓院的老板打妓女用的刑具。

这种铁裤衩即为古代女子的贞洁带。丈夫外出时,怕妻子偷情,用这样的铁制品或铜制品锁住妻子的阴部,让其无法与别的男人发生性行为。体现了古代男性对女性的禁锢,表明女性不过是男性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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