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年〕第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地址:编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审批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3、《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
本(样本)的通知》
5、《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
二、法定条件
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基本业务的应当具备: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场地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3、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4、具有5名(含5名)以上具有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5、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6、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取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
2、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环境条件和相应设备;3、具有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才培训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具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2、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2、具有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条件。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基本业务(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
1、《上海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工作人员资格和学历证书、简历及劳动合同(暂时无法满足条件的,
个月内完成专职专业工作人员招录),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4、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
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工作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
5、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可以认缴备案);6、工作规范和章程;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提交(一)所列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网络服务设备证明;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证明。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提交(一)所列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专兼职师资证明;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提交(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提交: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明;2、相应设备证明;3、专职测评人员证明。
四、承诺的期限和效力
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