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娱乐圈五大“明规则”

发布时间:2015-10-09 02:38: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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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韩国娱乐圈自杀事件不断涌现,从20071月至今,已经先后有郑多彬、崔真实、张紫妍、朴龙河等众多韩国娱乐圈明星艺人先后选择自杀结束生命,令外界不住扼腕叹息。除了经济、竞争、社会舆论等现实压力外,导致艺人自杀的更有那些无法排解的阴影——在中国网友眼里所谓的潜规则。近期,张紫妍(右图)遗书详情的公布,再次让“韩国娱乐圈潜规则”这一话题成为焦点。不过,韩国娱乐圈里的所谓“潜规则”,其实更应该称为“明规则”。整个圈子就如同一套系统,让艺人成为“被奴役的对象”。一般而言,有人若想进娱乐圈,则需要从“练习生”开始,而这就是他们被盘剥的第一步。

【明规则之一:做艺人先当“练习生” 管理严酷几乎没自由】

韩国艺人大多在小学或高中,即被经纪公司签下培训,称为“练习生”。而培训周期一般是两到三年,从十四五岁开始培训,到十六七岁成熟期时出道。但他们的处境却并不像大众想像的那般美好。

【明规则之二:签订“奴隶合同” 进行经济剥削】

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压迫,一些练习生最终被经纪公司选中进行包装,签约出道成为艺人。但这仅仅是开始,艺人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光鲜亮丽。据悉,导致韩国娱乐圈“黑幕重重”、艺人不堪重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卖身契。

【明规则之三:强迫艺人整容 工作强度大】

【明规则之四:黑道资金涌入 监禁恐吓施暴】

权相宇曾被黑帮头目金泰春威胁,后者扬言要杀光权相宇全家。

【明规则之五:艺人陪睡陪酒是常态 交易场所相对固定】

2009年,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发布了以女艺人和实习生为对象的调查结果,明白揭露了一直以来流传的一些有关性侵犯传闻的实际情况,令人震惊。作为调查对象的艺人中,每10人就有6人表示曾被要求过性贿赂,有3人受到过性骚扰,被性侵犯的人也不在少数。10人中有5人以上从社会权力人士那里接到过所谓的“赞助”提案。韩国《中央日报》在张紫妍死后曾经评论说:“如果这种‘历史总是在晚上发生’的男性应酬文化和夜文化依然发挥强大的威力,以性服务手段被榨取、被摧残的柔弱无力的第2或第3个张紫妍还将会不断出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589aeb50066f5335a8121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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