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与计算标准
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标准
(一)经适房交易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土地出让金:从11月1日起,我市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即可上市交易。
2.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无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
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5.65%的营业税。
4.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纳。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二)商品房交易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转让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在1年内不再购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个人住房,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论年限,均按成交价2%征收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成交价全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则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80元。
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三)房改房交易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2.登记费:40元
3.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
(四)写字楼办公房门面交易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
3.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的2%征收土地增值税。
4.交易费:写字楼、办公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交。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登记费:按550元/套缴交。
3.交易费:写字楼、办公用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交。
二手房过户流程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和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
3、评估房产,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最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需要根据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长沙二手房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办理二手房房产证过户需提交的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7.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59c07c1ca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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