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2 10:13: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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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若干意见


教师资格认定若干意见 咸市教函xx8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xx22 号)精神,我市属第二批试点市。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附件1)。各地各校要提高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认识,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安排专班.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
.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有关规定要求,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利用新闻媒体,组织好政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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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程序,坚持原则。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教师 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网上报名.资料整理归档.数据上报等工作。加强工作总结
,探索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与学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结合的有效方法。
附件
1.咸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2.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 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咸宁市教育局xx 4 18 附件1 咸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制度 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咸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余大仑 市教育局副局.党组成员 龙海燕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袁慎彬 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海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骆名录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迎春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科长 廖晓鸣 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魏祖健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王家才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人 邓泾河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咸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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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711a33dfb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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