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思想

发布时间:2020-09-29 09:20: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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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试行)

第 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件适用于本院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相应教学和研究能力的在职在岗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条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授、副教授的资格条件见“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 二 章 讲师资格条件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任现职期间每年年度综合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资格:

1.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2年以上。

(三)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五)证书要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二) 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1.能独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近两年内没有出现过较大工作失误经学生或同行民主测评,优良率在70%以上。

2.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所带班集体积极向上,本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院级以上表彰或本人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3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本职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

第 三 章 助教资格条件

第五条 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学士学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期满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3个月以上,且期满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第 四 章 附则

第六条 本条件中任职年限的计算是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底止,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第七条 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均截至申报的前一年年底为止。

第八条 本条件中规定的论文,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得的。

第九条 本条件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076014be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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