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

发布时间:2022-11-10 13:27: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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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位的通知各学院: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2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一、报名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10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按照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七校联合办学学生攻读双学士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二、学分及学位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三、教学安排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5个学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四、学籍管理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
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五、学费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六、报名程序1.预报名阶段: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1-2012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外校)(见附件二),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121517:00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学习的学生,持《七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修外校)》于20111221~23日到武汉大学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办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办妥不得退卡。3.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91b192f0722192e4536f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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