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的土地性质应如何登记?

发布时间:2020-11-24 06:45: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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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的土地性质应如何登记?

刘爱霞;姚惠颖

【期刊名称】《资源导刊》

【年(卷),期】2013(000)008

【总页数】1页(P37-37)

【作 者】刘爱霞;姚惠颖

【作者单位】温县国土资源局;温县国土资源局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基础科学

口 许 明 同 丹案 例201 5 年 ,李某用 自己名 下 的2 处独立房产 ( 不 同地段 )作 为抵押物在某银行抵押贷款 , 并签订 了一 份总 的 《 抵押合 同》和 《 借款合 同》 。 李某带着一 份房地产评估报告 ( 每一 宗地及房产 的评估 价款都 是 分别 注 明 的)到房产 管理部 门做抵押 登记 , 该部 门 受理后 , 进行 了并案处理 , 核 发 了一 本 <房屋他 项权利证 书》 。 近 日 , 李某向 国土部 门提 出土地抵 押 登记 申请。国土部门在收到李某的抵押登记申请时, 考虑到 土地应 以 宗地 为单位进行登记 的规 定 , 要求李某分 别提 交各 宗地的 《 抵押合 同》、 <借款合同》、 房地 产评估报告、 抵押清单等证明材料后 , 才能为其分别 核 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 书》。 但李某不予配合。分 析 !一一一一根据 < 土地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查看申请人是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等内容。另外, 《 土地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土地登记簿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 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 , 应当与土地登记 簿一致 ; 记载不一致的, 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以土 地登记簿为准。以上规定均明确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是以宗地为单位“ 一 地一证” 进行登记的。 另外, 根据 ( (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上应记载的内容, 每宗地的使用权类型、 坐落、 界址、 面积、 宗地号、 取得价格等都不一致 , 只能分别进行登记, 即“一地一证” , 应分别核发独立的 ( (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囡 ( 作者单位 : 郑州市上街 区 国土资源局 )被 处 罚 人 的 听 证 权 须 保 障口刘海权在实施村镇规划的过程中, 某村委会与市 民李某达成协议 , 李某拆除其继承的老宅, 村 委会利用村内空闲地为李某重新划宅一处。 村 民朱 某认 为 , 李某不符合划宅条件 , 而自己有两个孩子 , 虽然年龄尚小不够分户条件 ,但住房紧张 , 便不顾村里的反对 , 擅 自占 用一块空闲地建房, 并将前去阻拦的村干部打 伤。接到举报, 县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定程序对 朱某下达 了土地违法行 为行政处 罚听证告知 书。面对送达人 员, 朱某对 自己的违法行为后 悔 不 已 , 十分诚恳地承认 了 自己的错误 , 表 示3日内将 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 恢复土地原状 ,当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并注明愿意接受处罚。 谁知 , 告知书下达后的第3 天 , 朱某却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听证要求。 此时, 国土资源局该不该受理他的听证 申请呢? 笔者认为, 应当举行听证。 告知与听证是 行政处罚中的不同程序。 凡在行政处罚中适用 一般程序的 , 都必须履行告知程序, 明确当事 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 而听证是 《 行政处罚法》 对特别处罚种类 ( 如责令停产停业 、 较大数额 罚款等)规定的一种必经程序, 只要被处罚人 在法 定期限 内未明确表 明不要求听证 的 , 就 不能剥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圉 ( 作者单 位:修武县 国土资源局 )乡 镇 党 政 机 关 如 公 用 地 的 土 地 性 质 应 如 何 登 记 ?某县有 10 个乡镇党政机关的办公 用地是上世纪70 年代以前占用的集体 土地 ,全部为建设用地。 目前该县正 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 而对 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应确为国 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认识不一 。一 种观 点认 为 , 此 种 用地 应 登 记为集体土地。 因为按物权法经济成 分的划分 , 除城镇集体经济外 , 县级 以上经济为国有 ; 乡镇以下经济为农 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包括 乡镇集体 经 济 、村 集体 经 济和组集体经 济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机构法律口刘爱霞姚惠颖虽有规定 , 而现实是空的。 说是 由乡 镇政府代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乡镇 集体经济的管理权 , 而事实是管理 乡 镇集体经济的实际权力就在 乡镇政府 手中,即使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机 构存在 , 管理 乡镇集体经济也受命于 乡镇政府。 也就是说 , 乡镇政府是行 使乡镇集体经济的实际管理者和代表 者。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实为全乡(镇 )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 , 因此 , 土地性质应登记为集体土地。 另一种观点认为 , 此种用地应登 记为国有土地。 因为乡镇党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 中的最基层组织 , 应还属 国家机关 , 国家机关应属全民所有制 单位 ,全民所有制单位办公用地应为 国有土地 。 加上某县的实际情况是 , 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虽原为集体土 地 ,但均为上世纪70 年代以前即开始使用 ,根据原 国家土地管理 局 Ⅸ 确 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 , 也应确权为国有。 当 然,乡镇党政机关是使用人 , 应办理 的是国有土地使用登记。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圉 ( 作者 单位 : 温县 国土资源局 ) ZIYUANDAOKAN口许明同丹案例 201 5 年 ,地段 )作 为抵押物在某银行抵押贷款 , 并签订 了一份总 的 《 抵押合 同》和 《 借款合 同》 。 李某带着一份房地产评估报告 ( 每一 宗地及房产 的评估 价款都是 分别 注 明 的)到房产 管理部 门做抵押 登记 , 该部门 受理后 , 进行 了并案处理 , 核 发 了一 本 <房屋他项权利证 书》 。 近 日 , 李某向 国土部 门提 出土地抵押 登记 申请。国土部门在收到李某的抵押登记申请时, 考虑到土地应 以 宗地 为单位进行登记 的规 定 , 要求李某分别提 交各 宗地的 《 抵押合 同》、 <借款合同》、 房地产评估报告、 抵押清单等证明材料后 , 才能为其分别核 发分析!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另外,土地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 土地权利证书记载的事项 , 应当与土地登记簿一致 ; 记载不一致的, 除有证据证明土地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以土地登记簿为准。一地一证进行登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上应记载的内容, 每宗地的应分别核发独立的 ( ( 土地他项权在实施村镇规划的过程中, 某村委会与市民李某达成协议 , 李某拆除其继承的老宅, 村委会利用村内空闲地为李某重新划宅一处。村 民朱 某认 为 , 李某不符合划宅条件 ,而但住房紧张 , 便不顾村里的反对 , 擅 自占用一块空闲地建房, 并将前去阻拦的村干部打伤。接到举报, 县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定程序对朱某下达 了土地违法行 为行政处 罚听证告知书。面对送达人 员, 朱某对 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 不 已 , 十分诚恳地承认 了 自己的错误 , 表示3处罚。谁知 ,告知书下达后的第3 天 , 朱某却向源局该不该受理他的听证 申请呢?笔者认为, 应当举行听证。 告知与听证是行政处罚中的不同程序。 凡在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 , 都必须履行告知程序, 明确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 而听证是 《 行政处罚法》对特别处罚种类 ( 如责令停产停业 、 较大数额罚款等)规定的一种必经程序, 只要被处罚人在法 定期限 内未明确表 明不要求听证 的 , 就不能剥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圉 ( 作者单位某县有 10 个乡镇党政机关的办公用地是上世纪70 年代以前占用的集体土地 ,全部为建设用地。 目前该县正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而对 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应确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认识不一。一 种观 点认 为 , 此 种 用地 应 登记为集体土地。 因为按物权法经济成分的划分 , 除城镇集体经济外 , 县级以上经济为国有 ; 乡镇以下经济为农村集体。 农村集体经济包括 乡镇集体经 济 、虽有规定 , 而现实是空的。 说是 由乡镇政府代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乡镇集体经济的管理权 , 而事实是管理 乡镇集体经济的实际权力就在 乡镇政府手中,即使 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机构存在 , 管理 乡镇集体经济也受命于乡镇政府。 也就是说 , 乡镇政府是行使乡镇集体经济的实际管理者和代表者。镇 )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 , 因此 ,土地性质应登记为集体土地。另一种观点认为 , 此种用地应登记为国有土地。 因为乡镇党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 中的最基层组织 , 应还属国家机关 , 国家机关应属全民所有制单位 ,全民所有制单位办公用地应为国有土地 。 加上某县的实际情况是 ,乡镇党政机关办公用地虽原为集体土地 ,根据原 国家土地管理 局 Ⅸ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 也应确权为国有。 当然乡镇党政机关是使用人 , 应办理的是国有土地使用登记。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 圉 ( 作者单位 : 温县 国土资源局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af735c054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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