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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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员工:
为了进一步优化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手续,简化提取材料,缩短员工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人力资源部近期集中为大家办理约定提取公积金事宜。请按以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申请约定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一、已经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员工,直接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办理约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信息: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住宅地址、邮政编码、住宅电话、公积金联名卡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二、首次提取的职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1、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现(期)房(含自住型商品住房)、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新表,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即: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2)办理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支付首付款,填写新表,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选房确认单原件,表内注明政策性住房项目名称及单价,打印住建委备案截屏进行办理。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全款)购买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公积金,填写新表,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发票或合同(房本)查询备案截图,已有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原件。3、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组合)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新表。
2)申请人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发票或合同网上查询截屏,填写新表。4、租房提取
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新表。
三、提取办理时间安排
办理人员类别办理次数办理时间
2017.5.11-2017.5.27
非首次提取人员
三次
2017.8.1-2017.8.152017.10.15-2017.10.3
办理约定提取

1
首次提取人员每月一次
每月1-7日(7月、8月份除外)
递交材料
四、重要提示:
1依据西城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最新管理规定,今后办理首次及非首次公积金提取均要使用公积金联名卡方可办理。
2、因非首次提取公积金人员较多,人力资源部人力有限,每个单位委派一名人员来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人力资源部20175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1de8dbb9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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