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3 21:37: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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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并为各项推优、评奖及毕业鉴定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从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其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为:
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2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在校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实际测评学年数;
2.3 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奖优及毕业鉴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10月完成。测评工作完成后,各班级要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2,并将测评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存案。评分工作由各系负责,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学生有权对评分结果提出异议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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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分开计算,各项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同一项均不累计加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第二章 德育成绩(A项)
第五条 德育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德育成绩由基本分、应加分和应扣分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分为60分。
第六条 德育成绩的计分
6.1 政治表现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情况
1)政治理论课程(思修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者加20分,8089分者加15分,7079分者加10分,6069分者加5分;未开设政治理论课的年级成绩按70分计;
注:形势与政策因无具体分值,不列入综测计分,但评定奖学金要看形势与政策是否合格。
2)政治理论课程学习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不及格者10分,缺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者扣20分。
6.2 学习态度方面,评价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和受处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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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d1f601b376baf1ffc4fad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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