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28 14:24:1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X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流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府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人员实行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档次,实现更高的待遇领取标准。

二、任务目标

以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保费征缴工作集中在54日至531日实施。61日至630日组织对账、公示、信息上传,并进行阶段性考核。年底,通过查询“X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各乡镇(办事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进行总评。

三、具体实施

(一)各乡镇(办事处)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参考表》(见附件1)所列应缴费人数自行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监督本辖区保金征缴工作,各人社所所长负直接责任,确保保金安全、合规归集到收入专户。

(二)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一律不准收现金,不准使用人社所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归集保金,由各行政村(居委会)协理员代收代缴保费。统一缴到各乡镇(办事处)驻地农商银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户(见附件2)。

(三)各行政村(居委会)在保费集中征缴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登记表》上表工作。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一份,行政村(居委会)留存一份用于账目核对。

(四)各乡镇(办事处)人社所按照单人社〔201414号文件规定与行政村(居委会)核对账目,组织行政村(居委会)公示参保缴费信息,经公示无误后,上传个人缴费信息到“X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对乡镇(办事处)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个人账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e7b3c1d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83.html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