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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是否需要为已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员工购买社保的问题
关于企业是否需要为已购买“农保”员工购买社保的相关问题研究 一、概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合作医疗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具备医疗保险的功能。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保护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事部、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扶贫办共11个部门。 2、社会保险: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制度设计、功能定位及管理权限划分等多个维度,与社会保险存在明显的差别。二者不是一种相互替代或者相互包含的关系。社会保险制度具备一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功能。但是社会保险更拥有诸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没有的功能,从二者的定义概念上足以看出差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未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纳入其中,也可以看出社会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 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及释义 1、社会保险法总则性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分析: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用人单位或个人均应当缴纳该五个险种。 2、养老保险,农村与城镇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和城市有差别,在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合并实施的城市,二者不可等同看待。 《若干规定》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保养老保险。则可视为,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或城镇社保非同一概念,二者不存在替代关系。但是法律并未规定是否缴纳农村养老或者城镇养老之后不需要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鉴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工具有实用价值,则职工有权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引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
告“《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一、适用范围。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

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 合同时,应当明确农民工参保相关事宜。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 手续。”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企业应为农民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但是该征求意见 稿最终尚未实施。仅具有参考价值,不具备法律效力 3、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不是同一种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十八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
缴费。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为患大病后自愿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做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相关政策及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衔接,既要保证人人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要避免重复参合(,重复享受待遇,推动三项制度平稳、协调发展。 分析:同时新农合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可同时购买。有条件的地方需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法律赋予了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除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员工拒绝参加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企业不为其购买医疗保险,有法可依。 4、工伤保险不够买最终的风险由企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分析:工伤保险为企业用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特殊的险种类别,工伤保险除涉及伤病医疗外还存在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企业若不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存在违法风险,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部分,需要企业自行承担。 5、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没有城镇与农村的区分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分析:相关立法未明确在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特别提出,农村与城市之区别,则视为无论农村或者城市,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必须依法购买。 结论:
社会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是同一种概念,社保保险的险种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具备“医疗”的功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仅具备“养老”的功能。失业、工伤、生育都是《社会保险法》所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企业若不缴纳存在违法风险。此外社会养老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民工具备实用价值,其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企业可不为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故企业应为员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社会医疗保险具备相关替代功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防止重复参保,且重复参保也不能重复保险,法律赋予了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权利。除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员工拒绝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企业不为其购买医疗保险,有法可依。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不为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此外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
义务无法定依据可以免除(企业所在地方政府有其他文件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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