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基金支付费用
项目 | 赔偿 | 支付标准 | 备注 |
一、工伤医疗费 | 范围内实报实销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二、工伤康复费 | 范围内实报实销 | 医保范围内费用100%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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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 单位因公出差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重庆市目前社保基金报销标准为8元/天。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 单位因公出差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应积极保存相关票据,以便主张。 |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
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 一次性计发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定点安装,一次性计发,最长计算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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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活护理费 | 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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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 |
|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九、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五级伤残为12个月, | 员工主动离职时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就业助金; |
十、丧葬补助金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1)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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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 本人工资 | (2)供养亲属抚恤金 |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19年)配收入(42359元/年) |
用人单位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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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赔偿 | 支付标准 | 备注 |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 本人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要求: |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 | 定额 | 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护理的参照护工行业标准计算,可以按照120元/天主张护理费。 |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 | 每月支付伤残津贴(5-6级) |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五级60个月、 | (1)员工主动离职时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就业助金;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5adcdb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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