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1 21:55: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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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部署需求,加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行业部门、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联合行业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推动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相关行业单位落实标准要求。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集中专项整治。统一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福利机构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洗浴和歌舞娱乐游艺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排查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安全应急照明灯方面的隐患,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高层建筑。对高层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文物古建筑。以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提请政府综合治理。
(5)社会福利机构。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消防队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消防队和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局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6)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组织人社、安监、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从今年夏季开始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7)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逐个地区、逐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查清辖区建筑消防设施的实有情况、运行完好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全部登记造册建档,建立完善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单位改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结合实际列出治理清单,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3.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要继续抓好去年政府挂牌警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销案。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围绕“三夏”时节和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大队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工作小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和现场执勤监护,逐个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加强对“三夏”农机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麦场堆垛的安全防控;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在各镇(办、中心)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镇(办、中心)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出台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 推进“四年提升计划”落实。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消防管理经费;全面完成消防站新(翻或扩)建任务;同时,加快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力补齐消防基础“短板”。
5.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6.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抓紧调研论证,9月底前要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按照市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咸阳市推广发挥简易消防设施火灾防控作用实施方案》(咸公通字〔**〕70号)要求,积极推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7.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集中调集防火、灭火技术骨干,编写制作消防培训教材课件,明确培训要点和内容,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8.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消防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各执勤消防中队的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 “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媒体开设消防专栏、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宣传、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消防宣传车、消防宣传教育中心实体运作,配齐相关人员、设备。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要带头研究、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要主动向县委、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县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县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队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6d3e70a6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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