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实施与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6 14:04: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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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实施与考核办法(试行)

实践教学是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为全面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

总 则

一、实践教学以强化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根本目的。

二、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实训内容的确定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进行,不得随意改动。

三、由于课程设置变更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实践教学计划的,应由该专业负责人提出,经与系主任研究决定,提前一学期写出教学计划修改意见,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四、实践教学应包括实验教学、课程实践、校内实训、院外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几部分。

五、各系在每学期末填报下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的同时,须将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等相关教学文件报教务处备案。

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包括各专业基础课的实验。

一、教学文件

在实施实验教学以前,系(部)必须完成相应的实验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实验教学的依据。否则不得开展实验教学活动。

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标准格式、实验成绩评定方案等。

二、教学过程

(一) 实验课开始前,实验指导老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的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与原理、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及操作规程、实验的注意事项、应观察的内容及检测方法等。实验指导老师必须熟练掌握实验操作过程。

(二) 为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实验指导老师应提前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实验准备状态。如果有专职实验员,应由实验员完成实验准备工作。

(三)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原理、目的和要求。

(四)实验课讲授以少而精为原则,将实验任务及关键问题交代清楚,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动手实践,实验指导教师应巡回检查并及时指导学生的实验,不得包办代替,不得离开实验室。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检查实验设备状况,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清理实验现场,妥善保管实验设备。

三、成绩评定

(一)实验指导老师应及时收回并评阅学生的实验报告,并根据学生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二)随理论课开出的实验课,其成绩计入相关的理论课成绩。

(三)实验成绩考核的依据是:

1.学生对实验的预习情况;

2.学生在实验课上的表现情况;

3.学生实验的操作能力和观察记录能力;

4.实验报告上交时间和实验报告编写质量。

(四)实验成绩不及格,应视情况要求学生限期补交实验报告或者重做实验后补交实验报告,教师重新给予评定成绩。

课程实践(课程设计)

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是与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紧密相连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集中进行的,以训练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目的的独立设置的教学过程。

一、教学文件

(一)在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以前,系(部)必须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该项实践教学的依据。否则不得开展该项实践教学活动。

(二)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文件包括: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绩评定方案等。

二、教学过程

课程实践(课程设计)原则上由讲授该门理论课的教师进行指导。如果学生数较多,由系主任安排讲授同类课程的教师共同指导。

(一)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备课的内容包括课程实践(课程设计)的目的、要求、内容、教学进程计划、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该项实践教学的全部过程。

(二)对于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需要专用场地和专用设备的,为保证实践课(课程设计)的顺利进行,指导教师应提前熟悉场地并作好准备,使之处于教学准备状态。如果有专职教辅人员,应由教辅人员完成教学现场的教学准备工作。

(三)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教师讲授应以少而精为原则,教师将关键问题交代清楚,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动手实践。指导教师应巡回检查并及时指导学生的训练,不得包办代替。对于以技能训练为主的教学形式,指导教师不得离开教学现场。

(四)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教学结束后,应及时检查设备状况,填写教学现场使用记录或教学设备使用记录。清理教学现场,妥善保管实验设备。

三、成绩评定

(一)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绩单列。并于教学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报送教务处。

(二)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及时回收并评阅学生的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果,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评定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绩。

(三)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绩考核的依据是:

1.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遵守秩序情况;

2.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努力状况;

3.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反映出的专业能力;

4.学习成果的上交时间和学习成果的质量。

(四)课程实践(课程设计)成绩不及格,应要求学生重修该项实践教学内容。

院内实训

    院内实训是各专业阶段性的、相对集中进行的、以训练学生专业基本技能为主要目的的独立设置的教学过程。院内实训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负责组织、实施。各系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院内实训。

一、教学文件

(一)在院内实训教学开始以前,系(部)必须完成院内实训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该项实践教学的依据。否则不得开展该项实践教学活动。

(二)院内实训教学文件包括:院内实训教学大纲、院内实训安排表、院内实训指导书和院内实训成绩评定方案等。

二、教学过程

(一)各系应提前做好院内实训教学准备工作,根据教学需要落实好各教学环节。确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实训计划包括:实训题目,组织领导,指导教师名单,实训人数、时间、地点,实训要求,注意事项等。

(二)院内实训教学实施前,需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系(部)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动员,安全教育,宣布实践教学纪律,说明实训教学题目、目标、内容、要求。

(三)院内实训教学指导教师应始终深入教学现场指导学生实践,严格执行实践教学大纲。并要求学生认真记录实训日记,遵守实训纪律。指导学生写好实训报告。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训教学现场。

(四)院内实训结束后,应及时检查设备状况,填写教学现场使用记录或教学设备使用记录。清理教学现场,妥善保管实践教学设备。

三、成绩评定

(一)院内实训 

指导教师应及时回收并评阅学生的实训日记(或实训作品),并评定院内实训成绩。

(二)院内实训(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是:

1.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遵守秩序情况;

2.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努力状况;

3.完成实训(或作品)的质量或实训报告上交时间和质量。

(三)院内实训成绩不及格,应要求学生重修该项实践教学内容。

(四)院内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应将该项成绩报送教务处。

院外实习

校外实习是各专业阶段性的,相对集中进行的,对该专业现实岗位状况进行认识和以训练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目的的独立设置的教学过程。各系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进行院外实习与实践。

一、教学文件

(一)在院外实习与实践教学开始以前,系(部)必须完成相应的实践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检查、考核该项实践教学的依据。否则不得开展该项实践教学活动。

(二)院外实习或实践教学文件包括:院外实习教学大纲、院外实习安排表、院外实习指导书、院外实习成绩评定方案等。

(三)各系的院外实习内容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实践大纲中具体体现。实践教学大纲由各系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制定,经系主任签字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学过程

(一)各系应提前做好院外实习准备工作,根据教学需要落实好院外实习接收单位。

(二)院外实习教学实施前,需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系(部)对学生做好实习动员,进行安全教育,宣布实习纪律,说明实习题目、目标、内容、要求以及必须完成的实习文件。

(三)院外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实习,严格执行实习教学大纲。并要求学生认真记录实习笔记,遵守实习纪律,指导学生整理实习素材,写好实习报告。

(四)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及时做出总结,并将总结分别交与系和教务处,妥善安排好与实习接收单位的各项善后事宜。

三、成绩评定

(一)院外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回收并评阅学生的实习笔记和实习报告,并评定院外实习成绩。

(二)院外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三)院外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是:

1.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遵守秩序情况;

2.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学习努力状况;

3.学生所记实习笔记的质量和水平;

4.实习报告上交时间和质量。

(四)院外实习成绩不及格,应要求学生重修该项实习教学内容。

(五)院外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应将该项成绩报送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各专业学生毕业前的一次综合能力的训练,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适应本专业岗位技能要求为主要目的的独立设置的教学过程,是落实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获准毕业的重要条件。毕业设计(毕业)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一)目的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如调查研究及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动手的能力;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使用网络和计算机以及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等。

(二)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规范,并制成电子文档。毕业论文中开题报告书的综述部分原则要求不少于500字;毕业论文全文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6000字,其中引用他人的内容不得超过总字数的1/3;毕业设计是完成“作品”、“课件”等非文字材料的,应附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材料。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与要求

1.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所选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扩大所学的知识。

2.题目应来自教师的教学、科研课题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问题,结合生产实际与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真实课题,以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工作积极性。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选择既能适应高职学生的水平又能发挥其长处的课题。题目的工作量要适中,不宜过大,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一人一题,不得相同。对于需要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题目,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有所区分,同时也要使学生了解整个课题的情况。

5.选题的分配采取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变更。鼓励学生提出自选课题,但自选课题须经过指导教师及系(部)的同意,并经所在系(部)审核批准方可。

(二)课题布置

1.各系(部)应开发足量课题供学生选择。提供给学生的课题数量,应大于本专业毕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2.各系(部)要提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安排,做到课题、指导教师、资料、实验条件等落实无误。

3、各系(部)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登记表(含专业、班级的学生学号、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填写后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个学期末报教务处。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资格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专业教研室确定或聘请,并经所在系(部)审批。指导教师原则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助教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有显著成绩的助教(或研究生毕业的助教)可以独立担任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与指导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指导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增加。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题目必须与本专业相关),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关。

2.指导学生查阅参考文献,以提高学生的检索、阅读能力。提示研究方法,帮助学生制定设计(写作)计划。审查学生的设计(写作)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3.检查学生论文撰写或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定期和学生联系,及时解决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题指导次数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指导记录;毕业设计应始终在教师指导下完成。

4.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评,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评语字数原则上要求不少于100字),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5.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要包办代替。做好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思想工作。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的设计(写作)周期(从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开始,到设计(论文)完成为止)不少于半年。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的期末布置,毕业学期完成写作、考核和验收工作。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与验收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是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学生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锻炼学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是学生毕业的条件之一,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务处对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根据专业特点可以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

(一)答辩的组织与领导

1.各系(部)应设立一个毕业论文评审领导小组和若干个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及成绩终审;答辩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2.每个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答辩小组成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如需要也可以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前一周由答辩小组成员审阅论文,准备答辩问题。答辩时,学生先自述毕业设计(论文)概况;自述完毕后,由答辩小组成员向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问题的数量为3个左右)。每个学生的自述及答辩时间限制在20分钟内。

2.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及答辩评语,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答辩完毕,交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综合成绩。

评阅、实际操作等形式的考核,根据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和评分细则,由系(部)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综合成绩。

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一)答辩教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标准

答辩教师应从学生写作态度是否认真,观点是否新颖、明确,材料是否翔实、有力,论证是否充分合理,科学性、逻辑性方面有无问题,论文结构是否完整,语言是否通顺,格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审核,按百分制评定初评成绩。基本评定标准如下: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评定。成绩优秀率应控制在15%以内,及格与不及格率之和控制在10%左右。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质量标准及评分细则由所在系(部)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凡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按结业处理,在结业后一年内可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参加由学院安排的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重新答辩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

(二)毕业设计(论文)终审

各系(部)领导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终审并签署意见。各系(部)应将班级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成绩制成表格,与毕业设计(论文)送学院教务处备案及存档。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项目构成和格式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项目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由封面、目录(可选项)、设计说明书或写作提纲、正文(含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项目构成。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求

1.封面

(1)封面有“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2)标题及作者情况。封面的“毕业设计(论文)标题名称”字体为小二号黑体;作者情况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班级、指导教师及其职称、完稿日期,使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

2.正文 另起一页。正文包括标题、内容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内容、注释。

(1)标题   毕业论文标题用小二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

(2)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内容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简要概述,一般字数为200字左右;关键词应是文章的关键概念、词组,一般在3至5个。中文“内容摘要”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1.5倍行距;“关键词”另起一行,起首空两格,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内容用小4号楷体,词间空一格。

(3)正文文中标题(正文内容):

一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三级标题:用小4号黑体加粗,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若不独占行,标题后面须加句号;除一、二、三级标题外,文字统一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1.5倍行距。

3.参考文献

所引用参考文献如果是著作,应包括编者(或著作人)、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日期;如果是期刊文章则应包括所引用的文章作者、文章名、期刊名、期刊日期;如果是网上资料,则应包括作者、文章名、网址、日期。“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用4号楷体加粗,在正文后面空两行顶格排列;参考文献内容另起一行空两格用5号楷体排列,序号用“[1]、[2]……”的形式编排。

(三)打印与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作品)的文字说明统一用A4纸打印,全文从正文开始连续编写页码并左侧装订。装订内容及顺序包括:封面—开题报告书—毕业论文(含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成绩评审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558e8e86a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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