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形势与政策论文: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对策研究
摘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高等教育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试图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视角,在对其成效和基本走向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已有的改革仍存在着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定位不相符合的问题和倾向,具体表现为:素质教育的形式化、表面化倾向;培养方式上过多的共性制约;忽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教育评价中的机械化、教条化倾向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高等教育;改革;人的全面发展
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走向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教育界展开了关于素质教育的大讨论并取得了不少共识。1998年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则明确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高校纷纷响应。自90年代中期以来,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确立了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文化素质教育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为重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在教育模式上,注重学校和学生的自主性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教育工作者就意识到国家对高校管得过死,不利于高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培养,提出要深化高校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还分别在招生权、教学权、学科专业设置权、科研权、人事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为高校自主权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扩大高校自主权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要按《高等教育法》规定,切实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之后经过多年的探索改革,我国高校在招生、教科研、经费筹措、人事等方面逐渐有了较大的自主权。指令性的要求日趋减少,指导性的意见愈益
增多。2002年3月,教育部又作出决定,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六所高校可自主设置本科专业,使高校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为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各高校都从学分制入手,不断深化改革。北京大学提出本科学习制度从学年学分制转变为自由选课学分制,学生在教育计划和导师的指导下,自由选择教师和课程。复旦大学推出完全学分制建设方案,建立合理的课程结构,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余地;实行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一些院校还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实行更为宽松的专业选择制度。此外,在跨校选课、学分互换等方面一些高校也进行了大胆尝试。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天津等地的部分高校之间积极开展合作,实行互选课程、学分互认以及转学等新举措。通过改革,大学生们已经具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和自我设计、自由发展的空间。
(二在知识结构上,强调综合性和适应性
建国之后,我国借鉴苏联模式,按照专才教育目标,一方面削减综合性大学,发展专门学院;另一方面,在高校内部,按照产业部门、行业甚至产品类别设立口径狭窄的学院、系科和专业。这种专才教育造成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很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改变这一状况,此轮改革通过高校合并、学科与专业调整、课程综合化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宽口径的学科和课程大平台。在国家教育部的推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