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操作规范(详细)

发布时间:2018-07-01 23:35: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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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操作规范

一、公积金新增缴存

(一)缴存对象审核

1公司新录用或新调入员工;

2、已参加公司的社会保险;

3、公积金转移到公司账户(已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员工)

(二)缴存办理

1、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

1)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根据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如图1-1

1-1

注意事项:

1月均工资:社保申报工资为准进行填写。

2)月缴存额:分个人和单位两部分,比例为:单位8%,个人8%,故:单位金额=申报工资*8%,个人金额=申报工资*8%以上金额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3此表单页增加人数为20,如一次申报的人数超过单页,则需在最后一页进行费用合计,

图1-2:

图1-2

2)材料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每页须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章。

3资料申报

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份,新增缴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经办银行网点(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平洋支行)进行新增缴存受理登记

(4)开户回单打印、签章

1)银行柜员受理登记,进行新增信息录入后,打印开户清册汇总回单及明细单;

2)《开户清册汇总回单》及《开户清册回单》一式两份,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银行柜员在《开户清册汇总回单》、《开户清册回单》、《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上签章;

4)《开户清册汇总回单》、《开户清册回单》、《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留存一份,经办银行网点转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5)信息记录

根据《开户清册回单》在总表中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记录员工的工资基数、月缴存额,个人账号等,如图1-3:

图1-3

(6)以上步骤完成后,转至“付款程序”

2、已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员工

(1) 通知办理转移

开具《公积金接收函》并加盖公章,通知该员工到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如图1-4

图1-4

转移办理后,需将已办理好转移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第三联交至单位公积金经办人。

(2) 基数调整

收到《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第三联后,需对该员工进行工资基数调整,根据凭证信息,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如图1-5

图1-5

注意事项:1)个人账户:可从转移凭证上提取信息;

2)原月均工资:如不知道,可不填,申报材料时,由银行柜员查询后再进行填写;

3)现月均工资:以社保申报工资为准进行填写

4)调整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以现月均工资的8%的比例进行额度申报。

(3)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如图1-6

图1-6

注意事项:1)根据业务不同,“摘要”栏填写:新开户、调入、启封;调出、销户、封存

2)办理启封,则在“摘要”栏填写“启封”,并在应缴存增加栏填写“合计、“单位”、“个人”的数额;

3本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交经办银行网点受理登记后,单位留存一份,经办银行网点转交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4材料盖章。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2)。

(5)资料申报。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3)。

(6)开户回单打印、签章。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4)。

7信息记录。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5)。

8)以上步骤完成后,转至“付款程序”

二、公积金账户托管封存

(一) 对象审核

1、和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2、公积金账户暂无新单位接收。

(二)封存办理

1、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如图2-1:

图2-1

注意事项:1)根据业务不同,“摘要”栏填写:新开户、调入、启封;调出、销户、封存

2)办理启封,则在“摘要”栏填写“封存”,并在应缴存额减少栏填写“合计、“单位”、“个人”的数额;

3)本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填写并加盖财务专用章,交经办银行网点受理登记后,单位留存一份,经办银行网点转交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2、材料盖章。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2)。

3、资料申报。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3)。

4、开户回单打印、签章。操作规范同“首次办公积金的员工”中的(4)。

5、以上步骤完成后,转至“付款程序”

注意事项:1)男性年龄达50周岁,女性45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托管,直接办理销户提取;

2)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不托管,直接提取及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

三、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 对象审核

1、和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2、公积金账户有新单位接收。

(二)转移办理

1、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在接到转移员工递交的《公积金接收函》后,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转移员工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如果是批量转移,还需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2、材料盖章

将填写好的《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

3、资料申报

单位经办人或转移员工持《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单位经办银行办理

4、材料审核

经办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经办人转移员工签字确认。

5、回单

《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三份,转出单位一份,经办银行转交中心一份,由转移员工转交转入单位一份。

注意事项:1)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

2)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

3)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然后办理启封手续;

4)如员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可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四、付款程序

(一)制汇缴清册总表每月办理新增缴存、托管封存、账户转移后,将新增的人员增加到总表,封存的人员从总表删去,制成《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如图4-1,4-2

图4-1

图4-2

汇缴总表核算了本月需要预存的金额至单位公积金账户。

(二)申请用款

根据汇缴清册总表,在OA上申请该笔费用的预付款,与OA同步进行纸质审批,找相关人员签字审批预付款申请的填写如图4-3:

图4-3

注意事项:1、付款用途应详细注明:月份、员工应付、公司应付、合计;

2、收款单位及付款金额应详细注明并按要求填写;

3、审核签字。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交至出纳。

(三)财务打款。预付款审批通过后,财务出纳进行指定账户打款。

(四)《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在银行柜员电话通知单位公积金账户收到款的三日内,

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盖章后,去经办银行公积金柜台交账单。

(五)材料审核

经办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六)回单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三份,经办银行一份,经办银行转交中心一份,付款单位一份(第三联)。

(七)销账

凭《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第三联到财务进行预付款销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6125cb36f1aff00bed51e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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