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所办理股权转让费用、所需材料目录、联系方式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1-21 21:29: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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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www.sotcbb.com/opgud/blzn.aspx
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收费标准(产权交易所收取)
20090603

合同标的额
50 万(含 50 万)以下的部分 50 01 500 万元的部分 500 01 1000 万元的部分 1000 01 2000 万元的部分 2000 01 5000 万元的部分 5000 01 1 亿元的部分 1 亿元以上的部分
注: 50 01 =500001 元,以此类推。 例:合同标的额 600
见证费 = 600 -500 万) x 0.0016+10200 = 100 x 0.0016+10200 = 11800
收费公式
标的额 x 0.0024 (不低于 200 元) (标的额 50 万) x 0.002+1200 (标的额 500 万) x 0.0016+10200 (标的额 1000 万) x 0.0012+18200 (标的额 2000 万) x 0.0008+30200 (标的额 5000 万) x 0.0004+54200 (标的额 1 亿) x 0.00008+74200
办理见证业务提交的文件材料目录
20100917

提交方
1、《股权转让见证申请书》(点击下载);
2、被转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3、被转让企业的公司旧章程复印件(盖公章并核对原件,章程为公司原章程)

文件、证件名称
4、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如被转让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协议。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5、五份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受让双方到场面签、按手印); 公司根据企业性质选择相应的协议: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个体工商户产权转让协议书》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合伙制企业出资转让协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转让方如果是个人的:请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盖被转让企业公章并核对原件);
公司则提交董事会决议(如其章程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被转让企业为合伙制企业则提交合伙人决议及合伙
转让方如果是单位的:请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转让方公章并核对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转让方公章并核对原件)、法人证明书;关于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转让方公章)及工商《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信息查询单;如转让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提交董事会决议(如其章程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受让方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盖被转让企业公章并核对原件);

受让方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受让方公章并核对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提交董事会决议(如其章程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 《受让企业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原件)、法人证明书;关于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盖受让方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如转让(如有特殊情况,本所有权要求提交本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
1.
在来我所办理见证业务前,请仔细审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内容中转让、受让双方的信息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转让、受让股权比例、价格是否一致;提交协议的份数是否是协议中所要求的份数等;
2. 请转让、受让双方到场签署协议的同时签署当日日期;
3.
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法人,应提供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境外法人认证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该企业商业登记注册资料、董事会决议、董事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
4.
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自然人,本人持有效护照(外籍)、身份证和回乡证(港、澳)、身份证和侨胞证(台)到场签字。如本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当地律师事务所出具公证授权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属外国投资者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寄送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5.
如转让方、受让方是境内自然人且不能到场签字,拟委托他人来办理签字的,需提交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等,详见我所提供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点击下载
6.
如转让方、受让方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签字,可委托他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受托人需在我所当见证员面签署协议并加盖其公章),同时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盖公章并核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核原件);
7.
如需凭境内代理人公证书和海外公证文件来我所办理见证业务的,应至少置备三份以上公证书原件。我所将保留一份公证文件原件,其他公证文件交工商局等机构,敬请留意;
8.
转让、受让双方不可委托同一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也不可委托交易的另一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见证部联系方式
20100917
市区分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科技大厦一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732762c915f804d2b16c1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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