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化工学院政〔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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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我院2012年实验室搬迁事宜的通知
吴校长、郑校长并校办公室、实习实训中心、二期办、国资处、教务处、财务处: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对2012年实验室搬迁事宜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安排。并于12.13日下午召开了院党政联席会议,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具体见附件1。
附件: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实验室搬迁实验室调整搬迁要求抄报:吴校长、郑校长、实习实训中心办公室二期办国资处教务处财务处
抄送:院内副处级以上干部,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2012年12月13日印发主动公开(除密级外)共印18份
附件1.
滁州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为确保学校安排的实验室搬迁工作的按时完成和下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实施。2012年12月13日下午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葛秀涛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