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足球协会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的正式名称为盐城工学院城足球协会,下称协会,简称足协。
第二条性质:
协会性质是盐城工学院足球专项的、非盈利性的社会体育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二)遵守中国足协章程,宣传足球运动,推动足球运动在我市持续发展;
(三)宣传足球运动,推动足球运动在我学院的持续发展,以满足广大学生足球爱好者的
利益,并扩大足球人口和提高运动水平,以满足广学生的利益、扩大足球人口和提高运动水平为目的;
(四)为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服务。第四条协会在团委注册,并享用盐城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控制权。协会
接受盐城工学院党委的领导,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推广足球运动,组织学生(特别是足球爱好者)参加各类足球运动。(二)主办和承办学院各种足球竞赛和培训活动;
(三)负责足球项目的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评定工作;
(五)对院内举行的足球竞赛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六)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解决活动经费。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具有盐城工学院学籍的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的;经自愿申请、批准注册可成为协会的会员;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或申请注册;(二)经协会组织机构讨论通过;(三)由协会组织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享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名誉;(三)完成本协会交予的工作;(四)按规定缴交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