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1-10-15 10:04: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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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且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3.贷款期限:如所购车辆为自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或二手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质押、以贷款所购车辆作抵押、房地产抵押、第三方保证等。还可采取购买个人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建设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证明等。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通过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在部分大中城市,建设银行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专业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中心也是汽车贷款的专业受理机构。
2.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交申请材料;
经办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
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借款人进行说明;
借款合同生效后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采取专项放款方式,即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经办行直接将贷款转入借款人购车的经销商账户。
我行产品的优势
1.与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运用:1)个人客户可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同时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2)对我行现有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已持续还款一定时期、偿还一定规模的贷款且还款情况良好的,可以优先发放个人汽车贷款。
2.与龙卡汽车卡的组合运用:对在我行办理个人汽车贷款的客户,由于其汽车消费方面的支出较多,可以优先向其推荐办理龙卡汽车卡,客户持该卡可享受到较多的汽车消费方面的优惠,也可作为普通信用卡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9b4aaef102de2bd96058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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