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7-10-18 15:31:3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音乐学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招考专业方向)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招考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考核几体检情况符合我院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招考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考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则优录取。

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规定及录取方式

音乐学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一月治疗招考专业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本科(/)二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不设二本线,或在我院召开录取会之际仍未公布二本线的情况,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50%为合格线),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站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高考改革地区设定的“二段”等批次,学院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如确认等同于往年“二本”或“二批”划线,学校予以认同,否则仍以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参照。

音乐类专业(音乐教育招考专业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年本科(文/理)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10%,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我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专业(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招考专业方向)考生的文考成绩,将统一以百分制计算,以折算后的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合成后排序录取,折算公式:考生分数÷考生所在地高考满分×100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各招考方向,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本科(文/理)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正取”生出现未报我院的情况,或由于“正取”生文考成绩问达到要求而未录取,则依次录取该招考专业方向文考合格的“备取”生。

凡实行考试招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我院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不限。录取通知书将与我院收到各省市招办《录取名册》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发给被录取的考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a1f72da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4.html

《中央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