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文件

发布时间:2023-05-31 10:26:0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青岛科技大学文件
青科大字〔 2005 90
关于印发 《青岛科技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 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需要和教育部评估工作的要 求,经学校有关部门讨论研究,决定印发《青岛科技大学校 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以规范我校及各 学院(系)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各学院要遵照规定 的相关要求,加快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步伐,并规范建设, 严格管理,按照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联系基地、签订协议、 挂牌、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在共建合作中依照规定履行义务, 切实推进实习基地的“产、学、研”相结合,提升建设质量, 发挥共建优势,通过精心建设和严格管理发扬我校学科、专 业建设的特色,不断提高我校实习基地的建设水平。
00 五年七月十三日
青岛科技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教学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 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场所。 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的教学 量,对于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 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合理利用校外实习基地 展学生实习实训是学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节省办学经费的有效实 教学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实习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立的途径 各院(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 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共同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则上每个学院应保证三~五个校外教 学实习基地, 以后可根据招生规模适当增减。 若需要建立学校校外教 学实习基地,必须报教务处审批并取得相应协助。
第二条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立的基本条件
(一)能满足完成认识、生产、毕业、教学实习任务的要求。 (二)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 (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四)能满足实习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条 件;外地教学实习基地能满足实习师生的食宿、交通等方面的条件。
(五)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第三条 学校与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一)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 交流等方面对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二)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经征求毕业生本 人意见后,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学校毕业生。
(三)校外教学实习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 (四)校外教学实习基地要积极探索、 创造条件使教学实习与 “产、 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和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a66be1789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27.html

《青岛科技大学文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