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4版)

发布时间:2022-11-10 13:37: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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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2014 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 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 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达到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二级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 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 生辅导员、班主任等 7 9 人组成。该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 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受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 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 “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 由班长(或 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全班学生 85%以上出席推选产生)出的 5 9 名办事公正的同学 组成(群众参与率不得低于 50%)。
二、本科学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或 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 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并预先通 知公示时间和方式。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对 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要求解释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 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一。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
公示,公示期均为 1 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 体建议名单。
三、荣誉称号

先进班级 1.先进班集体标兵 2.先进班集体 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标兵 2.优秀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三好学生 5.学年综合奖 6.社会工作贡献奖 7.学习进步奖
四、先进班级的评选与奖励
先进班级的评比积分细则见附件二 先进班集体标兵 1.条件
⑴ 全班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积分全部达 60 分以上; ⑵ 全班学生体育全部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⑶ 全班学生所住宿舍被评为二级学院级“文明宿舍”占该班学生宿舍 30% 以上,没 有被评为“脏、乱、差”的房间;
⑷ 党员及班、团干部(委员以上)本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含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人数比例占党员及班、团干部人数的 50% 以上;
⑸ 班级没有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党团组织行政处分的学生; ⑹ 必修课成绩及格率不低于 97%
全部必修科目及格人次
(必修课单科成绩及格率 =————————————)
全班总人次
⑺ 参加假期社会实践人数比例 100% ⑻ 无考试作弊现象;
⑼ 班级评比积分居所在二级学院各班的前
10%
⑽“先进班级评比积分”中, “政治思想教育”积分 100 分以上,“参加校纪校风建 设”积 90 分以上,“学习状况”积分 40 分以上,“科技活动”积分 30 分以上,“社会 实践”积分
30 分以上,“文体活动”积分 85分以上;
11班主任工作评价良好以上;
12
该班上一学年度未发生重大突发事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370c4f7e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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