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可能不见了,应该怎么办?从什么开始查?

发布时间:2019-02-17 02:55: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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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可能不见了,应该怎么办?从什么开始查?

钱有来源、有取款证明,但没有找到存款证明。时间、金额、存几年全部都记得,但在异地所有银行查总资产都没有定期纪录。现在还没有去过存款银行,有可能是银行内鬼吗?有过这类案件吗?我应该先报案吗?还是咨询金融相关人士吗?我应该去存款银行咨询吗?还有什么方法能查到我的全部资产呢?需要信用等级之类的机构比如贷款之类的地方可以去问吗?近期接二连三曝光的银行存款失踪案,正挑战人们最基本的“安全神经”,让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产生动摇。而其原因可谓多种多样。一、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去年2月14日,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一名储户存折上的200万元存款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划走。经查,该案嫌疑人通过勾结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以高息诱骗储户存款,随后盗取储户存款,从而收取利益;二、储户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据某国有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保险或理财销售人员往往和银行柜台人员串通,‘忽悠’销售产品以分享提成。 ”安徽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负责人透露,有些高息存款其实就是非法集资,即柜员违规将储户存款直接转账给缺钱的企业,从中赚取“中介费”。三、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导致存款被盗取。“存款丢失还与银行票证系统有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有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四、职务侵占,存款被挪用去理财、搞房地产开发。例如,被海外“追逃”回国、2014年被判刑的某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与同伙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276笔存款,共计2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8亿余元;某银行珠海九洲支行原行长刘某也曾因挪用格力集团1亿元存款,与他人用于房地产开发、理财被判刑。“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说,现实情况是,“几乎不可能”。面对存款冒领、丢失等质疑,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刘继承律师说。安徽一些遭遇“存款变保单”的邮储银行储户反映,误导销售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柜台人员甚至折叠存单只露出签名栏,直接让警惕性不高的储户签名。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因此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直接导致存款丢失。”徐玉平律师说。存款丢失后,获赔更是艰难,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中国诉讼法学会会长、清华大学教授张卫平表示,银行该不该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储户与银行具体是何种法律关系,还是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分析,“如果储户的钱是存在银行,银行应该是有责任;如果确定是银行内鬼的话,银行得承担责任。其他的情况得另行分析,得分析具体的法律关系。”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2013年对中国近年来相关法院判决和公报的总结,可以确定中国法院认为,对于此类案件应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持卡人既必须证明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对非授权交易的完成本身有责任,存在违约行为;又要证明银行对非授权交易的发生有责任,即在交易全过程中存在着诱发此一非授权交易的过错。持卡人如果不能完成这两步证明责任中的任何一步,都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如果“非授权交易”出于储户自己的疏失,比如让人窥探到账号密码等,损失就只有自己扛。在实际中,商业银行却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存钱时说国有大行最可靠,还有监测系统等‘高科技’保护,丢了钱又来找储户要证据、要录音。”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坦言,在没有书面证据和录音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承认存在误导,因此也需要督促银行完善合同监管,建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现在一些基层员工甚至私下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展开‘合作’,并享受提成,银行方面至少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目前司法机关正加紧制定相应的解释细则,有望明确存款类案件违法主体的责任。中国银行法学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表示,首先,储户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安全防范的义务,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按照商业银行法有关法律规定来参加金融存款活动,按照银行规定的存款、取款程序进行操作,要提高警惕。其次,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这些可以收取存款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系统漏洞的补充、技术上或者制度上漏洞的防范。此外,要加强银行员工的职业教育和道德风险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责任意识”。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曾就储户存款消失一事表示,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更加有效地保护存款人,同时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种针对存款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储户存款安全。发生了存款消失案件后,需要调查,是因为银行管理漏洞还是信息系统漏洞,还是因为有个别社会犯罪分子和银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造成对存款资金的诈骗等,要分清不同的情况、不同的责任来分别加以处理。看银行如何处理吧:举两个例子一,我有个邻居,有位老太太,儿子续弦,心疼孙子,辛辛苦苦存点钱,让另一位邻居把存折缝在破棉袄的棉絮里,不幸老太太亡故,破棉袄烧掉啦,银行肯定做为无主存款归银行所有。二,我的一位同事,她父亲在美国花旗银行有存款,中美建交之后,忽然花旗银行有人找到他家,虽说早已物是人非,但证明却为存款人后代,则把很多年前的存款及利息全部奉还。那可真是天文数字,我这位同事喜出望外,还买了一大桶油(起码一顿)分给所有同事,每人一大瓶(一瓶三斤的光荣酱油瓶子)其中有我。所有金融交易记录都是不可消除的 除非你并不是在金融机构做的交易 另外你说的你只有取款证明 那取了之后你是否又存了存在疑议 假如你能准确提供该笔资金的任何手续证明 那肯定能查到 假如提供不了 那就存在两种可能1、你记错了 根本就没存过这笔钱2、和你记的有偏差 可能是另外一笔记住 任何金融交易记录都是不可消除的 所以不要动不动就觉得什么银行内鬼 如果动不动就碰到银行内部违法犯罪分子 那我国的银行早就全都关门了 不可否认银行内部存在老鼠屎 毕竟从业人员数百万 但犯罪分子毕竟是个案 建议这位朋友想想看当初存这笔钱时是不是通过贴息存款的,即每万贴你一百五十块的那种…还有你有没有把存款小的凭证给了那个做揽息的业务员了,因为通过这张小凭条就可操作你的存款了!还有还是尽快报警求助吧!现在这西银行一点安全信都没得,你存的银不知不觉就被他们吃了,如果你去代款确不知不觉又加息,从不会望了,你吃老伯信的是血汗钱,有理你都和他说不清,好生查一下钱行,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西款,还大张其鼓去吹款人家还不知怎回是,这是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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