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8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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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铁路、邮政)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铁路与邮政各领域坚决根绝较大事故,有效控制和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及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
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认真落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铁路与邮政市场环境。(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一是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
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铁路与邮政安全生产的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飘浮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简易棚屋、遮盖物、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飘浮物和倾倒、断枝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沿线政府各相关部门依职责,依法查处影响铁路环境安全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修筑道路、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铁路企业要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沿线政府要落实《铁路法》第45条规定,加强铁路沿线山坡地的水土保持重点整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路地双方安全环境整治支出责任分工;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沿线人民政府要配合铁路企业全部完成既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公告,配合铁路建设单位,在新建铁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和公告;对管内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化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隐患。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2.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落物网和桥梁防撞设施、桥涵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的主体不明确或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和标线损坏、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或移交前存在安全隐患,治理经费和资料移交不到位,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公跨铁立交桥管养单位对存在隐患处需增设或改造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维护投入不足。四是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设施。(责任单位:火车站、县发改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3.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县级邮政业安全中心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为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落实《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全县邮政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和营业网点作业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深化部门间务实合作,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县消防大队等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
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责任单位:火车站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寄递安全管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采取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留存验视卡、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强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县邮政管理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二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机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铁路、邮政)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步骤
2020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5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
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县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县区铁路与邮政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汇总梳理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12月,各部门、各单位对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安委办报告。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5204b9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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