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11-20 10:16: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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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

 一、认识要深刻,态度要坚决,始终保持打黑除恶的战斗激情和高压态势

  黑恶势力犯罪作恶多端,为害一方,是社会治安问题的毒瘤。搞好这次专项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意义。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始终以强大的声势和饱满的热情开展好这场专项斗争。

  1.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打造样板区,构建和谐XX,需要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黑恶势力犯罪,是对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一是危害社会秩序。黑恶势力犯罪往往集多种犯罪于一身,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危害远远超过一般个体犯罪和一般团伙犯罪。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良善,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恐惧,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一些黑恶势力还与宗教势力、宗族势力等交织勾结在一起,互相利用,对治安大局的平稳和社会政治的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二是破坏经济秩序。黑恶势力在通过非法途径获(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得一定经济基础后,往往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渗透合法经济领域,牟取非法利益。一些市场、行业甚至地区被黑恶势力介入后,经济规则被“黑道”规则所代替,正常的经济秩序被严重破坏。三是扰乱政治秩序。黑恶势力为了坐大成势,还会千方百计寻找政治靠山,捞取政治资本。有的打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旗号,以投资捐助等形式,骗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参与管理社会事务,极力给自己带上政治光环。有的利用宗族势力和暴力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插手基层政权。有的黑恶势力为了寻求“保护伞”,千方百计拉扰腐蚀和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2.态度坚决,全力以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昂斗志。黑恶势力犯罪不仅是对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直接侵害,也是对国家政治、法治秩序的对抗,是对zd各部门打击犯罪能力的公然挑战。可以说,这次专项斗争,是中央、国务院向全全国人民发出的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战斗号令。zd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动员、组织全区zd干警以战斗的姿态、昂扬的斗志,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和决心,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义无反顾、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去,举全部之警力重拳出击,坚决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毁灭性打击。这次专项斗争不仅是对zd各部门实战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zd队伍精神风貌的一次集中展示。对那些任由黑恶势力发展,态度软弱,不敢打,不愿打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彻查其深层原因。

  二、重点要找准,打击要有力,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黑恶势力犯罪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作为市场经济的派生现象,不会也不可能经过几次集中打击就销声匿迹,反而会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实施罪恶行径,逃避法律惩罚。这次专项斗争,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按照罗干同志的要求,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稳、准、狠,坚持打早打小,坚持专群结合,坚持除恶务尽。

  1.找准重点,提高打击的针对性。要建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网络,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要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找准重点,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突出的,要加强治安防范,抓好治安复杂地区、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排查打击的重点是,城市的交通运输、建筑、批发市场和娱乐行业的涉黑涉恶势力;农村的宗族势力、流氓势力及其他形式的乡棍村霸;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中的帮派黑恶势力。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要抓住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时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市、区两级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限期改变面貌,促进全区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2.强化打击力度,力求除恶务尽。zd各部门要制定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将严打方针贯穿于对黑恶势力犯罪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和监管改造等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中。要抽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警专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迅速采取行动,一网打尽,斩草除根,不留后患,防止其坐大成势。要及时开展坦白检举工作,从已经破获的案件、在押人犯入手,深挖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要特别注意查办黑恶势力的经济犯罪活动,及时查封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场所,冻结其非法资金,没收其非法所得,摧毁其发展和生存的经济基础,彻底捣毁其组织体系,防止其死灰复燃。

  3.标本兼治,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这次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也是斗争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做到“三个结合”,即把打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在深挖、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予以严惩;与加强政权建设结合起来,防止涉黑涉恶势力头目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防止黑恶势力在基层政权安排、培植其非法利益的代理人;与加强zd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纯洁队伍,对那些为黑恶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后台老板”的zd干警,要坚决从重从严处理。zd各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查处“保护伞”的协作机制,在查处“保护伞”遇到疑难问题和工作阻力时,要及时请示报告。查处“黑后台”和“保护伞”,无论涉及谁,都要坚决查个水落石出,依法予以严惩,决不姑息迁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阻挠、干扰办案,构成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同时,要注意把一般刑事犯罪、一般的犯罪团伙和黑恶犯罪组织相区别,做到不枉不纵。对“保护伞”必须敢于碰硬,坚决清除。同时,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乱定性,不简单化,不能把一般违法违纪和不知情、受蒙蔽的政干部当作“保护伞”查处。

  4.专群结合,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黑恶势力犯罪侵害的对象大多数是基本群众群众的举报也是zd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信息来源。因此,必须依靠和发动群众,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夯实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城区社会面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努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集贸市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物流集散区域、流动人口密集地域的管理和建设,不给黑恶势力滋生以可乘之机。

  三、政要重视,工作要配合,努力构建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打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把打黑除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推进打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系统化。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仅仅是zd部门的事情,更是全、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打黑除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统一安排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特别是要大力支持zd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办案阻力,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zd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各项领导和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亲自组织、亲自指挥、亲自上案。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对专项斗争中不排查、不打击、不报告或排查不认真、没有发现黑恶势力而被上级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地区、单位,对zd干警在调查摸底、侦查破案、批捕起诉等环节出现通风报信的,对一些黑恶势力长期横行、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当地社会治安混乱的地区和部门,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区委zd委要充分发挥领导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区委zd委牵头,zd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参加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和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过程中需要中止侦查、撤销案件、不捕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判处缓刑以及羁押后变更强制措施、减刑(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网络.com查看)、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告区委zd委。公、检、法、司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公安机关要抽调精兵强将,快侦快破,迅速抓获一批黑恶势力的首要和骨干分子。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有政干部、zd干警充当“保护伞”和台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公安机关要敢于碰硬,坚决冲破阻力和干扰,一查到底。检察机关要根据斗争需要,提前介入黑恶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人民法院对黑恶案件要依法快审快判,该重判的坚决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及时判决,防止纠缠枝节问题,久拖不决。司法部门要积极开展狱内政治攻势,从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策应专项斗争的开展。

  3.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要按照“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适当宣传”的原则,研究制定关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的方案,对媒体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原则上在法院作出判决前不进行宣传报道。对需要宣传报道的典型案件,既要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声势,表明政府的决心和能力,又不能过分渲染犯罪情节,防止炒作。要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全社会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创建“平安XX、和谐XX”的一项政治工程,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保障工程,是得民心、顺民意、体民情、解民忧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平安XX、美好XX、和谐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7896d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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