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前期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0-03-30 14:23: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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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建设工程

前期工程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2018修订版)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为营造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前期工程(以下简称前期工程)施工标段“争先创优”的施工氛围,确保前期工程安全质量全面受控、目标工期按期实现,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地铁前期工程项目,对参加项目建设的前期工程各专业施工标段进行综合考核

第三条 [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第二章 考核依据

第四条 [考核依据] 以工程实际进展为前提,具体考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3 深圳市轨道交通前期工程相关工程合同;

4 市政府、地铁集团有关文件;

5. 考核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

第三章 考核组织

第五条 [组织机构] 前期工程各项目参与部门成立前期工程施工标段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审批奖惩决定。具体如下:

长:项目主管部门正职

副组长:项目主管部门副职、安质部门负责人

员:项目主管部门业主代表,安质、合约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六条 [考核内容] 前期工程施工标段考核包括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投资与进度、项目管理及其他等内容。

1.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主要考核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记录资料是否齐全,现场管理是否达标。

2.投资与进度:主要考核季度进度计划编制是否全面、是否满足主体工程进度需要、工期节点目标和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季度进度计划:各标段监理单位在季末前15天向项目主管部门提报下一季度前期工程施工标段投资与形象进度计划(形象进度计划要有具体工期节点及时间要求,且满足政府责任书目标工期要求),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下达。

节点目标:在工期策划关键线路上,对下一工序或对主体施工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节点(如:管线的割接碰口时间、交通疏解道路的通车时间等)设立节点目标,工期要求按照合同办理,节点目标由监理单位上报项目主管部门,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下达。

3.项目管理:主要考核前期工程施工标段主要人员资格及到位情况、有无欠薪、投诉情况,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及时,以及服从监理和主体施工配合等情况。

第七条 [考核评分]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具体如下:

1.季度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季末考核,根据各线工程规模和前期标段数量由考核小组汇总可按专业或总体进行评比排名。

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对所管理的前期工程施工标段日常所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结合整改情况,在基准分范围内评出考核得分(见表一)。

季末考核:由考核小组相关成员组成检查组,对施工标段进行季末现场检查评分。季末考核现场检查分为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检查组、投资与进度检查组、项目管理检查组。

季末考核得分=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检查得分×0.4+投资与进度检查得分×0.3+项目管理检查得分×0.3

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日常考核得分×0.6+季末考核得分×0.4

因非自身原因,当季没有施工或完成工程量低于合同金额5%以下的施工标段不参加当季考核。

安全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在评比季内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划分标准按《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或有不文明施工行为在媒体曝光,或发生责任维稳事件、一起重大险情、影响范围较大的事件的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考核分值为0分,并取消当季度评奖和年度评先资格。

2.年度考核:根据各线工程规模和前期标段数量由考核小组汇总可按专业或总体进行评比排名。

年度考核得分=当年季度得分合计÷参加考核季度数

当年只有一次季度考核的施工标段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参加评先。

第八条 [考核用表] 日常考核用表见表一,季末考核用表见表二、表三、表四。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 [奖励基金] 根据前期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奖励条款(如:工程总价的2%或合同下浮率的10%)设立奖励基金,专款专用,由考核小组统一管理和支配,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第十条 [奖励基金分配] 由考核小组按照合同暂定价及相关合同条件,分别计算出各前期工程施工标段奖励基金总额,奖励基金的80%作为季度考核奖励基金(其中70%为节点目标奖励基金,30%为综合考核奖励基金);另外20%作为其它考核奖励基金(对于按期完成工程移交(或产权移交)或表现突出或获得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扬及以上嘉奖等进行奖励)。

季度考核奖励基金A=奖励基金总额×80%

节点目标奖励基金BA×70%

综合考核奖励基金CA×30%

第十一条 [奖励与处罚]

1.节点目标奖励基金,由考核小组按照标段工程内容和节点重要性分配到各关键节点目标,在节点目标完成的当季给予奖励。奖励基金的分配要按照节点目标的重要性进行差别化分配,节点目标完成一周内将确认表报考核小组,逾期不补。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节点目标的施工标段,按照节点目标对等的奖励金额进行处罚(对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和未完成节点,可以按照不奖不罚处理,考核中也不再扣分)。

2.综合考核奖励基金,由考核小组根据工期和工程量分配到每个季度,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只奖励综合考核85分以上的前三名施工标段);

季度综合考核奖金=当季综合考核奖励基金×季度综合考核得分÷100

季度综合考核连续两个季度低于70分的施工标段,项目主管部门有权更换标段主要管理人员,并约谈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

3. 奖励基金总额、节点目标奖励基金和综合考核奖励基金分配方案需报考核小组审查批准,同时各前期工程施工标段应将考核小组确认后的节点目标提交一份给计划管理部门备案,作为计划执行情况抽查的依据。

4.各受奖标段奖金分配要向一线倾斜,主要用于一线施工和管理人员,奖金分配要公开透明。各标段项目部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支付奖金时,需将奖金分配方案一并报工程监理、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并报考核小组备案,奖金原则上主要用于奖励现场建设管理及施工人员。

5.受处罚的施工标段,主要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承担罚款不少于全部罚款的30%,并以标段正式文件报考核小组备案。

6.本办法的奖励与处罚与其它管理办法的奖罚条款同时有效。

第十二条 [季度通报和奖励] 每个季度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由项目主管部门形成考核通报后,按相关程序审批。每条线综合考核前三名且得分在85分以上的施工标段给予通报表扬,奖金申请填报奖金申请表,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年度表彰和处罚] 年度考核评比前三名且年度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施工标段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年度表彰奖金。并各推荐一名项目经理,经考核小组批准后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排名后三名或年度考核得分少于7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最终奖金] 施工期间的奖励基金按照合同暂定价计算,施工标段最终奖金按照审计结算价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奖金发放] 在施工阶段每年发放一次奖金且发放金额为当年应得奖金的65%,剩余奖金在合同结算完成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印发施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前期施工单位日常考核评分表


前期工程典型质量问题一览表(供考核参考)


附表二: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前期工程

季度施工标段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季末检查评分表

标段名称: 检查日期: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实查项目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应得满分分值之和×100

最小计分单位:0.5

附表三: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前期工程

季度施工标段投资与进度季末检查评分表

标段名称: 检查日期:

季度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得分=实际完成数÷计划完成数×80,最小计分单位:0.5


附表四:

深圳地铁建设工程前期工程

季度施工标段项目管理季末检查评分表

标段名称: 检查日期:

最小计分单位:0.5


附表五

问题整改通知单

编号:


附表六

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表七

节点目标确认表

施工标段: 施工单位:

(注:1、凡不按时组织相关单位审批此表的按未完成计算;2、本表一式4份,施工单位2份、标段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1份)

附表八

季度考核奖金申请表

施工标段: 施工单位:

(注:一式4份,施工单位2份、标段监理单位、项目主管部门1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dd84ee1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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