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6 08:40: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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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菏泽学院文件

菏院政字[2009]53 签发人:郁章玉

菏泽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管理,保证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有序、规范开展,进一步强化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学实践技能培养,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和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意见》(菏教师字[2009]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和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对教师职业的认知和责任感,提高学生掌握中小学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教师技能,促进学生了解农村基层教育状况,培养学生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同时,通过扎实深入的顶岗支教工作和中小学教师的再培训,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弥补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的相对不足,增强中小学教师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及我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提高我校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学生在基地学校全面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设计与组织、学生教育与管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专业素质,有效地提高其教育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2、提高基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基地学校的教学质量。实习支教学生通过与基地学校教师开展教学研讨和我校对基地教师进行再培训,促进基地学校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业务素质,改善基地学校教育教学状况,从而提高农村基层教育教学质量。

3、促进我校教师了解农村基础教育状况,增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我校教师特别是从事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带领和指导学生实习,深入了解农村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密切我校与中小学校的合作关系,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顶岗实习支教,推动我校本科和本科后中小学教师培养新模式的探索,逐步形成一种基地学校积极为我校提供教育实习和教学改革实验基地,我校为基地学校提供培训、教研、咨询等多样化支持服务,我校与基地学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方法

1、顶岗实习支教每期半年,一年两期,以保证基地学校教学工作的连贯性,起止时间与基地学校开学与放假同步。

2、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实际需求,结合我校实习学生专业、数量情况,协商确定每期实习支教学生人数和岗位。

3、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遴选部分农村中小学校作为顶岗实习基地。

4、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实习内容

1、教学实习: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和组织考试等环节。

2、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工作计划制定、日常班级管理、班团活动的组织开展、班会主持、学生个别教育与思想转化等工作。

3、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和基地学校的特色与需要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撰写调查报告。积极参与基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创造条件开设专业讲座等。

4、参与当地文化科技推广活动。

5、基地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指导教师的选拔、条件与职责

1、根据需要,原则上每个县(区)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教务处根据支教学生人数和基地学校分布情况与相关教学单位结合,从现职在岗教师中选拔

2、指导教师应身体健康,教育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地学校对本县(区)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全程管理。

4、协助基地学校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保持与我校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教学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基地学校的联系,及时通报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进展情况。

5、每两周至少有一次到各个支教点现场指导,与所有被指导学生经常保持电话联系,及时掌握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具体情况。

6、每月要形成一份书面材料,内容包括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生活、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学生思想动态、对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建议等,同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和市教育局。

7、协助基地学校进行支教工作的总结评比。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选拔、条件与要求

1、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从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专科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本科第五学期或第六学期的学生中选拔。

2、顶岗实习学生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所有拟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习前均须接受学校的有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下派。

4、顶岗实习学生在基地学校为全职教师,必须按照合格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负责任、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

5、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必须服从基地学校和指导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基地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管理

1、所在系、指导教师要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2、顶岗实习支教期间,每所基地学校设小组长一名,协助指导教师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日常事务管理、协调联络等工作。小组长由教务处结合相关系和指导教师确定。

3、顶岗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顶岗实习支教的相关规定,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顶岗实习支教的成绩考核按菏院政字[2007]86号《菏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5、学校和所在教学单位定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五、经费保障与待遇

(一)经费

学校根据当年顶岗实习学生数、指导教师数等情况划拨顶岗实习支教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二)指导教师的待遇

1、指导教师实习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指导学生人数、基地学校分布情况等计算。

2、每月给予指导教师100元的通讯费补贴,一个学期按五个月计发。

3、积极推荐指导教师参加菏泽市支教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指导实习支教工作作为学校评优树先的重要参考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顶岗实习学生的待遇

1、实习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优秀者学校优先推荐就业机会。

2、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享有奖、勤、助、贷及各类评奖资格,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按15%的比例推荐评选“菏泽市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优秀实习生”。

3、每月给予每名顶岗实习学生3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我校补贴100元,基地学校补贴200元),一个学期按五个月计发,按月发放。

4、学校提供从我校到基地学校一次往返的交通费(学校统一接送除外),由所在县(区)指导教师统一报销。

5、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保留学校住宿床位。不保留住宿床位的,免交住宿费。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与协调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及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系级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和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教学论课程教师和学生干部组成。

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保证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顺利实施。顶岗实习支教期间要加强对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宣传,校报要定期开辟专栏,校园网要建设“顶岗实习支教” 网页,及时刊登顶岗实习学生的稿件,反映顶岗实习学生的支教生活。各部门和相关系职责见附件。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菏泽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各部门、相关系职责

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 顶岗实习 实施方案

菏泽学院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

共印7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09eec46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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