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平矿四盘区煤层瓦斯含量不断增大,部分区域已经达到或超过8m3/t,根据《晋城煤业集团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长平矿按照预防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执行区域与局部综合防突两个“四位一体”。本规定对局部防突管理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矿长是本单位防突的第一责任人,对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各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业务内的防突工作。
四、专职通风副总负责防突技术指导及协调工作。
五、通风管理部:负责矿井防突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抽放防突部:全面负责矿井防突治理的业务工作。
七、生产中心:根据矿井总体规划,结合审定的矿井防突、抽采计划,研究、调整掘进和回采衔接计划,编制矿井年度掘进和回采衔接计划;参与防突设计、方案、措施、计划等的审批工作。
八、安监部:对矿井规划部署的整体防突工作及防突现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防突设计、方案、措施、计划等的审批工作。
九、机电部: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和业务工作检查;负责防突机电装备、设备的购置;参与防突设计、方案、措施、计划等的审批工作。
十、地测部:负责对工作面前方的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负责对巷道掘进异常区域及时进行地质预测预报,指导防治突出工作;负责做好防突工作面的瓦斯地质工作,掘进前方遇有断层、陷落柱或其他地质构造时,及时通知公司领导及通风、抽放防突、生产等部门。
十一、调度室:应负责编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发生突出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物供部:负责矿井防突器材材料计划及进行采购和配置,满足矿井防突工作的要求。
十三、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防突机构设置,调配补充人员,保证防突人员的待遇。
十四、职教中心:根据防突培训要求,制定、调整和完善公司培训计划,组织和安排各级人员的防突培训。
十五、区(队)长、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十六、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一、矿井的新煤层、新水平、新盘区在布置前,每个盘区垂深每增加50米,必须及时进行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等参数,并委托科研单位开展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项目,指导矿井瓦斯治理。随着矿井开采范围的扩大,及时对不同煤层、不同区域以及揭露的大型地质构造带进行补充或重新测定。
二、煤层瓦斯含量测定结果报告,必须经过公司抽放防突部长、通风管理部部长、地测部部长、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逐级审核并存档。
三、矿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
1、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2、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3、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四、长平矿出现上述情况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提出申请,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五、8m3/t以上区域的瓦斯含量每推进60米进行一次测定。另外,抽放防突部根据各地点每日瓦斯涌出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存在涌出异常的头面及时进行瓦斯含量测定。瓦斯含量测定完毕,抽放防突部及时上图,并于每月底将图纸报地测部。
六、瓦斯地质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地测部与抽放防突部每月进行补充完善,图中标明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矿井制定区域防突措施的依据。
七、地测部要做好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工作,在巷道掘进过程中,距离地质构造30至40米时,地测部要书面通知通风部和相关队组;地测部制定探测构造设计,相关队组执行探测工作。
八、石门、立井、斜井揭穿突出(预防突出)煤层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预防突出设计(已经开采区域)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九、按突出进行管理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抽放防突部负责编制,经有关单位会审,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按突出进行管理的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及开采新煤层、石门揭穿新煤层时,通风队必须在每个采掘工作面配置专职瓦检员。专职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专职瓦检员有权停止工作,并协助生产队组班组长、跟班干部、当班安检员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矿调度室和抽放防突部汇报。
十一、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必须接受预防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预防突出的基本知识。
十二、按突出进行管理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十三、揭煤管理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关要求。
保护层开采未取得效果前,结合长平矿实际,区域防突措施采用条带式和块段式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有效果后,重新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区域预测
如果区域预测煤体瓦斯含量高于8m3/t或瓦斯压力大于0.74MPa,定为突出危险区域。
经区域预测或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采掘过程中要按规定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经验证无突出危险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
二、区域防突措施
1、掘进工作面条带式区域预抽措施
掘进工作面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米,预抽钻孔覆盖工作面两帮轮廓线外不小于20米范围。
2、采煤工作面块段式区域预抽措施
回采工作面顺层钻孔采用双向布置,钻孔可控制整个开采区域块段的煤层。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采用瓦斯含量8m3/t为临界值。
利用DGC煤层瓦斯含量直接测定装置,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的含量进行直接测定,根据测量数值判断预抽区域属于突出危险区(Q≧8m3/t)或是无突出危险区(Q<8m3/t)。
采面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时测点布置要求:
(1)沿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方向,每间隔50米,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个检测点。
(2)各检验测试点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
(3)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残余瓦斯含量超过8m3/t的为突出危险区,确定预抽防突效果无效;继续补充区域措施。
掘进面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时测点布置要求:
(1)对以顺层钻孔预抽瓦斯作为防突措施的煤巷条带区域进行检验时,应在煤巷条带内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检验点。
(2)对以穿层钻孔预抽瓦斯作为防突措施的煤巷条带区域进行检验时,应在煤巷条带内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点。
(3)布置于巷道轮廓线外的检验点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的10~20m。
(4)每个煤巷条带检验区域至少布置3个检验点。
4、区域验证
经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在进行采掘过程中要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即钻屑解析指标法:K1值≧0.5,S值≧6Kg)
(1)掘进工作面执行预测10米,推进7米,循环进行。
(2)采煤工作面连续进行2次工作面预测,若指标不超,执行预测10米,推进8米,再预测10米,推进42米。若指标不超,按此循环执行,期间有一次超标,执行预测10米,推进8米的方法。
(3)经验证无突出危险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
(4)在验证过程中只要有一次验证指标超标,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工作面预测
工作面预测采用钻屑指标法,实测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与临界值比较来划分突出危险工作面或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 钻屑指标法预测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最大钻屑量 | K1 | 危险性 |
Kg/m | mL/(g·min1/2) | |
≥6 | ≥0.5 | 突出危险性 |
<6 | <0.5 | 无突出危险性 |
1、掘进工作面
在工作面迎头施工左、中、右3个预测孔,预测孔朝向工作面推进方向,和煤层倾角一致,直径为42mm,孔深为10m。钻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另外两个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外2~4m处。在预测孔施工的过程中按要求测定K1、S值。
图1 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布置图
钻孔每钻进1m都要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即1、2、3、4、5、6、7、8、9、10米测定钻屑量,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即2、4、6、8、10米段测K1值。
2、综采工作面
沿工作面每隔15m布置1个预测孔。预测孔平行于工作面推进方向,直径为42mm,孔深为10m,并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在预测孔施工的过程中按要求测定K1、S值。
图2:综采工作面预测钻孔布置示意图
钻孔每钻进1m都要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即1、2、3、4、5、6、7、8、9、10米测定钻屑量,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即2、4、6、8、10米段测K1值。
3、掘进工作面第一次预测后,K1值和S值都小于突出临界值,可掘进7米,保留3米超前距。回采工作面第一次预测后,K1值和S值都小于突出临界值,可回采8米,保留2米超前距。
若预测时K1值和钻屑量S任一值超过临界值,则该工作面每次掘进或回采前,都要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循环进尺为7米(回采面为8m),预测后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或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突出危险工作面掘进或回采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还要进行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前掘7米(回采工作面为8m);在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掘进或回采前,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如遇到煤体破碎、软煤变厚、瓦斯涌出异常、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则此区域划定为突出危险区,执行预测10米,无突出危险后推进7米(回采面为8m),循环预测,直至推出异常区,同时必须在工作面施工瓦斯排放孔,排放孔应均匀布置于工作面全部煤体中,排放孔孔深不小于13米,在施工排放孔过程中,如某个排放孔因见矸施工不够深度,换施工另一个排放孔。
4、在掘进过程中,如工作面迎头遇到断层等地质构造,如矸厚度大于0.3米,则必须执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在预测过程中,如某个钻孔见矸停止预测,预测下个钻孔;如迎头矸厚度小于0.3米或全部是矸,则不再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但必须施工瓦斯排放孔。
5、在横川贯通前,对面巷道必须超前贯通位置近帮不得小于5米,贯通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并保持每个工作面的正常通风,在还剩10m时不再进行预测和效果检验,采取大直径钻孔(¢76mm)一次性探透后,(探透钻孔数量5个)再掘进贯通。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1、综掘工作面
如预测K1值、钻屑量S任一指标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则采取排放孔(工作面防突措施)消突,排放孔全部施工完毕后再进行检测,若两个敏感指标都降至临界值以下,认为措施有效,可向前掘进7米,否则,认为措施无效,依据现场情况和测得数据分析,再在软分层上部或下部补充排放孔(但必须留有足够的检测孔位置),排放孔施工结束后再检测,直至不超标,才允许掘进7米。
排放钻孔由施工队组严格按照抽放防突部设计施工;现场安检员和班长对排放钻孔深度、方位、倾角进行验收;排放孔全部施工完毕后,当班跟班干部或班长要将上述参数及钻孔钻进状况记录存档并上报抽放防突部,抽放防突部要将排放孔施工原始记录进行分析、整理和存档。
排放孔施工设计要求钻孔直径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工作面排放钻孔控制巷道迎头深度不小于13m,钻孔个数、直径、排间距、开孔高度等各类参数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高瓦斯掘进巷道施工排放孔必须按照相应的瓦斯治理措施进行施工。
2、综采工作面
如预测K1值、钻屑量S任一指标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则采取排放孔(工作面防突措施)消突。
排放孔施工设计要求钻孔直径为75—120mm;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在超限孔左右两边各5m的区域;优先选择软分层中布孔;钻孔的施工深度不小于13m;钻孔采用双层均匀布孔方式;钻孔的倾角与工作面回采方向倾角一致,且平行于工作面回采方向。
排放孔全部施工完毕,卸压6小时后,方可再进行效果检验,若两个敏感指标都降至临界值以下,认为措施有效,允许回采8米,否则,认为措施无效,必须重新补充局部防突措施。
排放钻孔由施工队组严格按照抽放防突部设计施工;现场安检员和班长对排放钻孔深度、倾角进行验收;排放孔全部施工完毕后,当班跟班干部或班长要将上述参数及钻孔钻进状况记录并上报抽放防突部,抽放防突部要将排放孔施工原始记录进行分析,并整理和存档。
采用钻孔动压注水湿润煤体:对距回采工作面15米范围内的原抽放钻孔实施动压注水,施工完毕后进行效果检验,若K1值、钻屑量都降至临界值以下,认为措施有效,可回采8米,否则,认为措施无效,重新补充执行局部防突措施。
注水由队组实施,水压要求不小于8MPa,直到该孔周围煤体渗水。
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效果检验采用钻屑指标法,具体方法、要求与工作面预测方法相同。
效果检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排放孔未按规定数量、深度、位置要求施工完毕,不得进行效果检验。
2、预测孔、排放孔均不得兼做检验孔,在效果检验时出现检验孔和其它孔相透时,视为作废重新施工。
3、效果检验时检测孔距原检测孔或排放孔等措施孔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当工作面有软分层时,必须在软分层中布置检测孔。
4、经检验防治突出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掘进工作面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的轴线方向留有不小于5m投影孔深的排放孔超前距和不小于2m投影孔深的检验孔超前距。
四、安全防护措施
井下必须采取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1、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2、盘区必须建立盘区避难硐室。
3、采掘工作面建立压风自救系统。
4、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设置控制进尺标记的防突锁。
5、炮掘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6、其它可以保证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
1、在按突出进行管理的区域内进行掘进时,施工队组必须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贯彻学习防治或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措施,并签字认可后,才允许到工作面作业。
2、防突检测工作由施工队组和抽放防突部共同完成。施工队组负责防突检测前工作地点的准备工作和检测孔或排放孔的施工,抽放防突部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及检测孔施工过程中的突出参数指标测定工作。
3、防突装备(如风钻、防突钻杆等)由施工队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保养,保证完好使用;防突参数检测仪器仪表由抽放防突部负责保管及维护保养,保证完好使用。
4、为确保防突检测时间,胶轮车队要第一时间派车将防突员送达指定地点。防突员下井因车辆(地面或井下)问题需协调的,由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确保防突员按预定时间到达检测地点。
5、施工队组和抽放防突部防突员要严格按照防治或预防突出专项措施要求,进行检测孔的施工和突出参数指标的测定,坚决杜绝施钻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假报参数指标等现象发生。
6、施工队组要服从抽放防突部防突员的安排,按规定要求进行施钻,保证检测孔的准确性,全力配合搞好矿井采掘防突检测工作。
7、检测中因煤体结构特征原因检测时间超时的,防突员必须做好现场记录。
8、各采掘队组值班室必须建立防突采掘进尺施工台帐,详细记录清楚检测允许进尺、当班采掘进尺、累计进尺、及总累计进尺等;杜绝出现超采掘现象。
9、各采掘队组应加强现场防突系统牌板的管理工作。要求防突系统牌板吊挂在巷帮距工作面不超过50米,及时擦拭牌板外的玻璃板,确保牌板内容完整、数据清晰、齐全。防突员负责防突锁(基点标志牌)的管理,防突锁(基点标志牌)统一悬挂在与工作面风筒相反的一侧,挂在滞后迎头2米的位置。
10、施工队组要认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每班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有检查和维护记录。
11、抽放防突部严格按照煤炭工业标准等相关法规、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各类参数测定;配合安全生产按需测定;作好参数测定数据的录入和存档。
六、防突检测程序
1、施工队组按要求向通风部提交防突检测申请单(见附表1)
施工队组在允许掘进进尺到位后,(不足允许进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交申请单,通风部批准后,可进行检测)根据预定检测时间必须提前4小时向通风部提交《防突检测申请单》(如:预计13点检测,9点前必须提交申请单),在经通风部批准后,要及时做好现场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封迎头支护和清煤),准备齐全现场检测所用的钻具、接粉工具,并安排人员在抽放防突部检测人员的指挥下施工检测钻孔。
2、通风部安排防突员下井检测
3、施工队组现场必须按照检测前准备标准准备到位,防突员按照预定的时间到达检测工作面。工作面要具备防突检测标准如下:
①工作面无淋水,无片帮,支护完好。若工作面淋水大影响测定,施工队组必须提前安设导水设施,确保取样地点干燥。
②准备好检测所用的钻机、钻头(钻孔直径要求42mm)、 配套螺旋钻杆(不少于10根)、压风正常、水源正常,清理干净检测位置底板3-5米范围内的浮煤(矸)。
③准备好专职打钻人员2--3人,在抽放防突部防突员指挥下进行施钻工作。
4、防突员到达工作面防突检测前,各岗位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施工队组跟班干部、班组长现场积极组织专职防突打钻人员、钻具及接粉工具全部到位;
②现场安检员检查落实防突检测工作面是否支护合格;
③现场安检员、防突员检查钻具、接粉工具是否符合规定。
④施工队组班组长现场对施钻人员和配合防突员接粉的人员进行分工,并由现场安检员和防突员进行确认。
5、按照防突措施要求进行防突检测工作
①现场安检员、施工队组班长组全过程参与防突检测的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防突检测顺利安全、真实有效。
②为保证防突检测指标准确,检测钻孔施工必须使用配套风钻和螺旋麻花钻杆进行干式打眼,钻孔直径必须符合规定(42mm)。
③防突检测钻孔施工要由防突员、安检员、班组长进行现场验收签字(见附表2)
④工作面进行防突检测或排放孔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所在工作面的人数,除参与操作及监管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⑤施钻人员在施工防突检测钻孔时必须保证匀速钻进。
⑥防突检测在打钻过程中如出现瓦斯涌出异常的预兆(有声预兆:响煤炮,通常在煤体深处打闷雷声、噼啪声、劈裂声、嘈杂声、沙沙声等;无声预兆:煤变软、光泽变暗、掉渣和小块煤剥落、煤面轻微颤动、瓦斯涌出量增高或忽大忽小、煤面温度或气温降低等)时,要立即停止钻进,切断工作面电源,全部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处,防突员要立即向抽放防突部汇报,并填写记录。待查明原因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继续作业。
⑦防突检测工作人员取煤样时取样筛距离施工钻杆不小于300mm。
⑧检测钻孔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顶钻、夹钻等情况时,严禁加压钻进。采取来回进退钻杆,保证正常排渣。
⑨防突员和配合施工钻孔人员遇到钻进或退钻过程出现喷孔现象时,应立即停电撤人,防突员向抽放防突部和矿调度汇报,待喷孔结束后、瓦斯浓度不超限且无突出危险预兆时,才能进入工作面进行处理。
⑩施工检测钻孔地点存在瓦斯超限(包括顶底板处),严禁打钻。
6、防突检测完毕后指标不超临界值:
①防突员现场向通风部值班汇报检测数据及结果;如果指标不超,通风部值班向施工队组值班和安监部值班发放防突指标检测报告单(见附表3)和允许采掘通知单(见附表4)。
②通风部通知现场防突员现场如实填写防突系统牌板(见附表5),施工队组在允许采掘通知单下达后,方可向前掘进。
③防突员挂基点标志牌于滞后迎头2米的位置,并上防突锁(钥匙由防突员保管),安检员监督完成。
7、防突检测完毕后指标超临界值:
①如果任一检测指标超过临界值,防突员及时将检测数据、结果或突出预兆汇报通风部值班室,通风部值班人员依次电话向抽放防突部长和矿总工程师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施工队组按照措施要求施工排放孔。
②排放孔施工前,生产队组必须清理好迎头(工作面)遗煤,加强迎头(工作面)支护,钻孔施工过程中严禁该工作面有其他扰动煤体的作业。排放孔的施工参数及质量必须符合防突措施的要求。
③严格瓦斯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钻孔施工前,生产队组跟班干部要按照施工参数要求,在施工现场标定钻孔施工位置,钻孔施工必须做到定位、定向、定长;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详细记录每个钻孔施工情况,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每个排放孔施工完毕后,排放孔验收单由施钻人员、班组长、安检员共同验收签字(见附表6)。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予验收并重新施工;抽放防突部要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要求施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处罚。
④排放孔施工完毕后,生产队组跟班干部必须及时向抽放防突部汇报,抽放防突部值班人员应记录下钻孔打完的准确时间,并及时安排防突员进行效果检验。
⑤排放孔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防突措施要求进行释放或抽采,然后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检验指标小于临界指标时,施工队组方可按规定距离掘进,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掘进工作面)或3m(采煤工作面)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3m 的检验孔超前距;否则必须重新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检验指标降到突出临界指标以下为止。
8、施工队组按照检测结果及通风部指令组织施工。
9、防突检测报告单签字存档
防突员上井后及时填写“防突检测(效检)报告单”(见附表7)并将打印的数据单贴在报告单上。于次日早碰头会将报告单经抽放防突部部长、通风部长、地测部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签字并存档。
10、其它
①抽放防突部防突员上井后要根据井下工作面实际情况绘制工作面迎头煤体结构示意图。并填写防突工作面检查台帐(见附表8)。
②为加强防突检查工作,施工队组必须填写《工作面煤体结构及地质构造检查记录表》(见附表9)和《防突工作面日动态掌握情况汇报表》(见附表10)。
③ 以上所述涉及到检测孔、排放孔安检员签字验收的,均为现场有安检员的地点。若存在现场无安检员而需要验收签字的时候,由当班瓦检员签字确认。
七、防突管理考核
1、施工队组和抽放防突部防突员要严格按照防治或预防突出专项措施要求,进行检测孔的施工和突出参数指标的测定,坚决杜绝施钻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假报参数指标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后防突员按严重违章给予处理,施工队组施钻人员给予罚款500元,处罚单位正职200元。
2、施工队组要服从抽放防突部防突员的安排,按规定要求进行施钻,保证检测孔的准确性,全力配合搞好矿井采掘防突检测工作;对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规定要求施钻的人员要按“三违”进行论处并给予罚款200元。
3、因施工队组钻具问题影响检测的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500元/次。
4、防突员按照队组申请单的检测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后,施工队组工作面准备达不到检测要求的,一次处罚队组集体1000元,跟班干部300元,班长300元。
5、每次检测前,抽放防突部防突员要对本轮允许进尺施工情况进行验收,严禁超采掘现象的发生。出现超采掘的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10000元/次,株连队组负责人3000元/次,并按事故进行追查通报。
6、严格瓦斯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钻孔施工前,生产队组跟班干部要按照施工参数要求,在施工现场标定钻孔施工位置,钻孔施工必须做到定位、定向、定长;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详细记录每个钻孔施工情况,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钻孔施工过程中,安监员和专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对照施工参数和有关要求逐孔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不予验收并重新施工;抽放防突部要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要求施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处罚500元。
7、各采掘队组值班室必须建立防突采掘进尺施工台帐,详细记录清楚检测允许进尺、当班采掘进尺、累计进尺、及总累计进尺等;杜绝出现超采掘现象。记录不清或未做记录的对当日值班干部罚款100元/次,进尺出现错误的对施工队组给予罚款1000元/次。
8、附表内各类表格均要按要求填写,经发现一次未填写或签字,处罚填写或签字责任人500元。
9、防突系统牌板不按规定吊挂的对当班班长罚款200元/次;牌板面板及数据不清、积尘多的对当班班长罚款200元/次,数据不清的要向抽放防突部核实后填写清楚;未按规定挂防突锁,处罚防突员500元。
10、施工队组要认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每班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有检查和维护记录,否则对当班班长罚款200元/次。
11、私自移设防突锁,按照严重违章处理。
12、因胶轮车安排不到位贻误检测时间的,一次处罚胶轮车队500元。
本管理规定下发之日起,长煤通字〔2013〕64号文内“第三章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内容作废。未尽事宜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晋城煤业集团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
附表1:防突检测申请单
附表2:防突检测钻孔施工现场验收单
附表3:长平矿防突指标检测报告单
附表4:允许采掘通知单
附表5:防突系统牌板
附表6:防突措施(排放孔)施工现场验收单
附表7:长平矿防突(效检)记录报告单
附表 8:防突工作面检查台帐
附表9:工作面煤体结构及地质构造检查记录表
附表:10:防突工作面日动态掌握情况汇报表
附表1:
防突检测申请单
通风部: 兹有我单位施工的 巷(工作面)按防突预测(效检)规定要求已全部准备就绪,定于 年 月 日 点进行突出参数预测(效检)工作,是否进行预测(效检),请批示。 单位:(盖章) 值班员: 年 月 日 |
(201 )第 号
防突检测申请单
通风部: 兹有我单位施工的 巷(工作面)按防突预测(效检)规定要求已全部准备就绪,定于 年 月 日 点进行突出参数预测(效检)工作,是否进行预测(效检),请批示。 单位:(盖章) 值班员: 年 月 日 |
附表2: 长平矿防突检测(效检)现场验收单
测定地点 | 采掘队组 | 队 | ||||||||||||||||||
煤层 | 测定时间 | 年 月 日 点 分 | ||||||||||||||||||
实测值 | 最大钻屑量Smax | 最大K1值 | 其它指标值 | |||||||||||||||||
Kg/m | ml/g.min1/2 | |||||||||||||||||||
测 定 记 录 | ||||||||||||||||||||
测定项目 | 孔 号 | 测定钻孔深度(m)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钻屑量 S (kg/m)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解吸特征 K1值 (ml/g.min1/2)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测定钻孔 参 数 | 孔 号 | 开孔高度 (m) | 离帮距离 (m) | 中心线夹角(°) | 倾角(°) | 钻孔深度(m)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备 注 | 检测孔打钻异常情况: 突出预兆情况: | |||||||||||||||||||
测定结论 |
| |||||||||||||||||||
确认时间 | 迎头(CH4)= % | 回风(CH4) = % | ||||||||||||||||||
安检员 | 班长 | 防突员 | ||||||||||||||||||
附表2: 防突检测钻孔施工现场验收单
附表3:
长平矿防突指标检测报告单
测定地点 |
| 采掘队组 |
| |
测定时间 | 201 年 月 日 点 | 备注 |
| |
临界值 | 钻屑量Smax | K1值 | 瓦斯含量 | |
6 Kg/m | 0.5 ml/g.min1/2 | 8m3/t | ||
实测值 | 最大钻屑量Smax | 最大K1值 | 瓦斯含量 | |
|
| / | ||
测定人 |
| 通风部值班 | ||
附表4:
(20 )第 号
允 许 采 掘 通 知 单
(施工单位):
根据 (巷道名称及位置)
二0一 年 月 日 点(预测时间)突出危险性
预测预报结果:允许你单位可向前推进 米,
向前推进 米后立即停止生产,再进行
下一轮突出危险性预测。如未按通知单规定执行,你
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
通风部 值班人(签字):
施工队组值班人(签字):
通 风 部
二0一 年 月 日
附表5:
防突牌板填写规范:
1)“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情况”由通风队瓦检员每班进行一次填写;
2)“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在每次防突措施(排放孔)施工完毕后由安检员如实进行填写。
3)“监测监控系统完好情况”、“机电设备完好情况”由队组每班进行填写。
4)“基点位置”指的是当班结束后“基点标志”牌距离巷道口的距离。此项由队组当班班组长进行填写。“基点距离工作面”指的是防突检测结束后“基点标志”牌距离巷道迎头的距离。 (基点标志牌的移设由通风部防突员进行移设,其它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本规范规定每次防突员测完防突指标后,要将基点标志牌挂在距离巷道迎头2m的位置。)
5)“最大钻屑量”、“最大K1值”、“允许掘进”、“检测结论”、“采取措施”、“年 月 日 点班 时”、“防突员”由通风部防突员填写。
6)“已掘进尺”指的是防突检测后每班累计掘进的进尺;“当班进尺”指的当班实际掘进的进尺;“剩余距离”指的是允许掘进进尺减去当班实际进尺。此项均由队组班长每班进行填写。
附表6: 防突措施(排放孔)施工现场验收单(正面)
队:(盖章) 巷: 年 月 日 点班
钻孔编号 | 施工时间 | 距帮距离(m) | 开孔高 度(m) | 孔深 (m) | 与巷道中心线夹角(°) | 倾角(°) | 孔内见煤见矸 及其它异常情况 | 施钻人员签字 | 验收人员签字 | |
班组长 | 安检员 | |||||||||
班组长: 安检员:
排 放 孔 位 置 示 意 图 | |
说明:1、验收单内各项记录填写必须齐全、字迹清晰,涂改的必须加盖私章; 2、施钻人员及验收人员必须签字认可; 3、排放孔施工位置示意图必须清晰明了,标清各孔具体位置(距帮、距底距离等)。 4、该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次日交通风部值班室,另一份队组留底备查。 | |
防突措施(排放孔)施工现场验收单(反面)
附表7: 长平矿防突(效检)记录报告单
测定地点 | 采掘队组 | ||||||||||||||||||
煤 层 | 3号煤 | 测定时间 | |||||||||||||||||
实测值 | 最大钻屑量Smax | 最大K1值 | 其它指标值 | ||||||||||||||||
Kg/m | ml/g.min1/2 | / | |||||||||||||||||
测 定 记 录 | |||||||||||||||||||
测定项目 | 孔 号 | 测定钻孔深度(m)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钻屑量 S (kg/m)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解吸特征 K1值 (ml/g.min1/2)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测定钻孔 参 数 | 孔 号 | 开孔高度 (m) | 离帮距离 (m) | 巷道中心线夹角(°) | 倾角(°) | 钻孔深度(m)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备 注 | 检测孔打钻异常情况: 已掘进: m | ||||||||||||||||||
测定结论 | |||||||||||||||||||
测定人 | 迎头(CH4)= % | 回风(CH4) = % | |||||||||||||||||
抽放防突部长 | 通风部长 | 地测部部长 | |||||||||||||||||
通风副总 | 总工程师 | ||||||||||||||||||
附表 8: 防突工作面检查台帐 | ||||
巷道名称: 工作面位置: 检查人: 检查日期: | ||||
工作面现场情况及采取措施 | 工作面煤体结构素描示意图 | |||
煤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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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涌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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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施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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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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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9: ( )工作面煤体结构及地质构造检查记录表 | |||||||||||
队 组: 日 期: 年 月 日 | |||||||||||
时间 | 工作面位置 | 工作面迎头斜茬煤、软煤、酥煤、矸包(夹矸)情况 | 煤厚及煤层 | 其它异常情况 | 接受汇报人 | 异常情况 | 安检员 | 瓦检员 | 班组长 | 跟班干部 | 记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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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班组长或验收员负责填写,每割一刀煤,在割煤前必须对工作面煤体结构及地质构造检查记录表中的内容详细记录。记录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次日交通风部值班,另一份留底备检。 | |||||||||||
附表 10: 防突工作面日动态掌握情况汇报表 | |||
当天每班/每割完一排割煤时间 | 汇报人 | 每个点班T2最大 | 当天工作面异常情况及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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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值班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填写台账、次日上午9点前按时交通风部值班。 | |||
日期: 年 月 日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24b23b126fff705cc170a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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