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诈骗案件引发的思考
文 孝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陈振华
【期刊名称】中国防伪报道
【年(卷),期】2016(000)003
【总页数】2
早在1984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就发生了一起信用卡诈骗事件。一名港商在上海持有七八张信用卡支取外汇券4万余元,该行及时报案,公安对该港商拘留审查。信用卡作为一种快捷的消费支付工具,给人们生活带来较多方便。近年,我县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不断增多,其中恶意透支行为占很大比例,已严重扰乱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笔者结合多年来办案实践,通过分析当前我县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形成原因,及立案、逮捕、起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
一、信用卡诈骗犯罪发生的原因及案例
(一)信用卡发放审核机制存在漏洞。多家商业发卡银行为追求利润,增加信用卡业务办理量,下达一定指标并分摊到银行职员身上,由此产生对申办客户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审核不严,结果少数还款能力差的人拥有高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个别持卡人几乎没有还款能力。使用信用卡可以购物、提取现金且不用局限在柜台交易,很容易实行犯罪。
2010年-2014年期间,孝昌人丁某军(含以其父、其妻的名义)在工行、农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处恶意透支50余万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经各行催收多次,丁某军拒不偿还。
(二)涉案人员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认为现在拖欠贷款、逃避法律制裁的老赖太多,就想占银行便宜。甚至有人将透支行为简单地理解为民事纠纷,只要不理睬、玩失踪,民事法官就拿他没办法。不知道使用信用卡消费透支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讨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7月,孝昌县人丁某桥在孝昌农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可透支额度10万元,随后在该卡又追加办理汽车分期业务30万元;从2014年10月份开始拖欠透支款,农行多次催收无果。截止2015年4月立案,丁某桥恶意透支欠款余额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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