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新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00:01: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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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和测 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 章。

承担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 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监察股

承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的审核工作。

监察股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国土 资源听证等工作。

监察室

承担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

监察股

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监察股

2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 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定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并拟订涉及国土 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

规划股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规划股

3

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 责任。

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有关政 策并监督实施。

监察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 理技术、规程和办法等。

监察股

负责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

监察股

4

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地籍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

地籍股

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城市总体规 划。

地籍股

5

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 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并指导土地 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 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地籍股

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监察室

6

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牵头拟定并实施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执行情况。

耕保股

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未利用地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开发整理中心

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 征收征用,承担各级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 审核、报批工作。

耕保股

7

承担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 责任。

组织实施国家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 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 并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地籍股

8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的 责任。

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 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 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储备中心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 赁、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 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储备中心

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划拨用地目录等, 承担报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 有土地资产方案的审核工作。

耕保股

9

承担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 任。

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

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 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发外套监 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

法行为。

监察股

10

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 储量管理。

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

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 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

查成果。

监察股

11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按权限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

让审批登记,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地籍股

12

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以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监察股

13

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 任。

组织实施并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 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 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监察股

14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

金使用,拟定县土地、矿产资源参

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

取和使用。

监察股

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监察室

15

组织制定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办公室

16

负责测绘管理工作。

办公室

17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部门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

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 依据

案例

1

耕地(基 本农田) 保护

农业局

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工作。

《基本农田保护 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257 号)

按照中央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政 府部署开展耕地(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县农业局组 织人员对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样本检测, 确定其肥力水平和质量等级,制定耕地质量提升方案, 组织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鉴定;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 员对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面积、方位进行测绘, 对乡镇、街道开展基本农田划定、调整进行组织协调、 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的地块, 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县水利局编制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范围内负农田灌溉排水、水土保持等基础 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绘制相关施工图;县环境保护局对 拟划定的耕地(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 责令当事人限期治污。

国土资源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 作,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

林业局

负责合理统筹林业资源保护,对建设占用林地 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低丘缓坡的土地开发利 用工作。

水利局

负责合理统筹水资源保护,加强农田灌溉排水 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

负责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 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 的报告。

农业局

指导项目单位开发新增耕地地力检测和质量 评定与地力分等定级和耕种等工作。

2

土地开 发复垦 整理项 目的管

国土资源

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审查、报批和 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 复垦项目立项、验收和监督管理

《河北省土地整 治项目管理办 法》冀国土资发【2013】4

根据省、市下达 的考核任务,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由县农村土地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向各乡镇(街道)下达年度工作任务,各 乡镇(街道)作为业主单位向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 小组申请项目立项,由国土部门会同县农办,县农业、 林业、水利、发改、财政、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立项进行 实地踏勘和联合审查,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 通过联合审查的项目进行立项,国土部门按立要求对立

林业局

负责涉林项目的审查,林木砍伐的审批,以及 统筹森林开发、利用、评估及流转等工作。

水利局

负责涉水项目审查和指导检查项目设计中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

项材料进行备案或上报。在项目完工后,由国土部门会

同县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

联合项目初验,农业部门对项目地块进行肥力测试和地

力等级评定。通过实地验收由领导小组下达验收意见或

报上级部门验收。再由市国土部门会同市农业、林业、

水利、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联合验收,各部门

依据各自职责提出项目工程验收意见,

3

设施农 用地管

农业局

负责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农业经营能 力进行审核。

政办【2014】 43

县国土局接到某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设施农 用地申请材料后,会同县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联合现 场踏勘。现场踏勘后,根据职责集中审核:县农业局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内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承包土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对 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进行审核;县林业局负责对 项目是否涉及林地以及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条件进行审 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包括用地条件、用地规模、选址情况等)、耕作层保护措施、土地复耕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书面通知国土资源所,由国土资源所对所属设施农用地项目使用条件进行批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对使用期限届满仍需使用的须办理相关续办审批手续。

国土资源

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审查、报批,组织验收等工 作;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 关工作。

林业局

负责对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审核。

发展和改

革局

负责做好建筑渣土处置费用评估,设定指导价

格,核定渣土处置费价格。

交通运输

负责对各类运输车辆的超载超限行为的查处,

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对造成污染车辆的查处;及

时抄告道路桥梁等工程项目情况和渣土处置计划。

国土资源

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已收储土地的监管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通过项目建设、植树造林、土地

整理、矿山治理等途径,合理设置建筑渣土消

纳场所,实现建筑渣土的资源化再利用。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事项监管

(二)建设用地供后监管

(三)土地征收事项监管

(四)土地登记事项监管

(五)农村宅基地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六)土地开垦项目监管

(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管

(八)规范案件查处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事项监管

单位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主要是检验一个地区在本年度内对本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的检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具体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国土所。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

(二)违法用地行为的整改查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进展情况汇报。

(二)查阅台账。查阅相关工作台帐。

(三)实地检查。到违法项目整改现场检查是否整改到 位;到卫片执法发现的合法项目检查是否按照批准情况进行 建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等;

(四)根据发现的线索,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1、制定出台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 据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本 辖区工作进度、存在困难及解决问题的经验办法。按照卫片 执法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将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国土 资源局,上报数据时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 报送。

3、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内外业核查,统计各项数据,并 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和 国土所监督与检查,并进行考评。

5、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结 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符合问责条件的,向组织部门、监察 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五、监督检查措施

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 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直至达到整改验 收标准,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三)督促被检查单位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

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

(四)指导被检查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地区的土地矿产资 源管理的政策和工作方式方法。

六、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新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 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字〔2014〕180 号),根据当年度部级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果,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 5%、10%、15%的分别 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和追究责 任;超过 15%或虽未达到 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 果的,由到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对该国土所主要负责 人、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设用地供后监管

单位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在新河县范围内取得土地用地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供地项目审批完成后,用地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缴款时间和金额缴纳出让金;

2、交地手续完成后,用地单位是否按要求悬挂《信息公示牌》,是否按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准时开工;

3、用地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及时竣工

4、对未按约定开工期限一年以上尚未开工的,是否判 定为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是否已进行处置。

(二)监督检查指标 每一个项目在开工、竣工阶段巡查各一次。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供地完成后将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信息录入 监管系统。

(二)根据批后监管系统提醒,督促用地单位及时缴费, 按时开竣工。

(三)各个用地项目对应的国土员实地巡查,定期更新 供后监管系统相应信息。

(四)对群众投诉、举报用地单位的案件,依法进行调 查处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项目供地完成后,将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信息 录入监管系统,确保录入信息详尽、准确。

(二)系统根据监测时点(即合同约定缴款时间),提 30 天进入出让金缴纳提醒,根据用地单位实际缴费情况 进行系统数据更新,对未按时缴费的进行催缴。

(三)交地完成后进入信息公示巡查阶段,由国土员将

《信息公示牌》交给用地单位,提示用地单位在项目所在地 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系统根据监测时点(即合同约定开工时间),提 30 天进入开工提醒,对实际开工情况进行拍照并填写跟踪管理卡,对未按时开工的下发开工通知书。

(五)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巡查的 内容包括是否停工、停工时间、开工面积、投资额度、是否 改变用途、是否已移位等信息。巡查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填 写巡查时间并上传现场照片、跟踪管理卡。

(六)系统根据监测时点(即合同约定竣工时间),提 30 天进入竣工提醒,若经实地查看该项目此时已完工的,将项目实际完工时间或通过规划竣工验收的时间录入系统,并上传现场照片、跟踪管理卡;若此时项目尚未竣工的,发出《竣工建设提醒》,提醒用地单位及时竣工并做好签收工作。

(七)若用地单位超过约定开工期限一年以上尚未开工 的,系统将判定项目闲置,定期进行查看监测,在经向国土所核实项目现状确未动工后,移交监察大队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置,并在系统中进行闲置认定及处置方案录入。

五、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制定动 态巡查子系统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

(二)为提高用地单位用地意识,供地审批手续完成后 对用地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解释,提高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的意识;

(三)通过交叉巡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杜绝欺骗行为。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截止日期将近,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发出《出 让金缴纳提醒通知单》,提醒用地单位按时缴纳出让金;对 超期未缴纳出让金的,向用地单位发出《出让金催缴通知 单》,提醒相关违约责任,并做好送达回执等证据保存工作。

(二)根据开工监测期间巡查结果项目尚未开工的,国 土人员在约定开工期限次日对项目再次进行巡查,若仍未开 工的,调查未开工原因并在系统中进行开工违约认定。若认 定为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的,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办理开竣工 延期手续,延期申请批准后对合同信息进行变更;若认定为 企业自身原因的,在认定违约后及时通知监察大队进行正式 调查,并发出《开工建设履约通知单》。

(三)根据竣工监测期间巡查结果项目尚未竣工的,国土人员在约定竣工期限次日对项目再次进行巡查,若仍未竣工的,调查项目未竣工原因并在系统中进行竣工违约认定。若认定为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的,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延期手续,延期申请批准后在系统中对合同信息进行变更;若认定为企业自身原因的,在认定违约后及时通知监察进行调查处,并发出《工履

(四)若用地单位超过约定开工期限一年以上尚未开工 的,系统将判定项目闲置,定期进行查看监测,在经向国土 所核实项目现状确未动工后,移交监察大队按照《闲置土地 处置办法》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置,并在系统中进行闲置认 定及处置方案录入。

(三)土地转用征收事项监管

单位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集体所有土地转用征收工作,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被征地村村民委员会。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是否符合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规定,其 他补偿安置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规定。

2、征地程序是否实施到位。征地程序是否按照“听证、 公告、确认”及“两公告一登记”规定实施;被征地村是否 按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所在乡镇(街道)是否按规定进 行征地情况调查、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等情况。

3、征地实施内容及补偿安置是否到位。征地范围面积 是否准确,权属调查确认是否清楚,征地要件是否齐全;征 地补偿安置是否到位,检查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有无拖欠、 截留、挪用征地款等行为,是否设立征地补偿专户及征地补偿费预缴情况等。

4、配合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案件。

三、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国土资源局参与检查,对因重大信 访等引起的特殊事项单独进行重点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国土部门,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抽查项目,要求查阅文 件资料,核实重要线索调查处理情况,实地走访被征地村和 农户等。

五、监督检查程序

1、根据上级部署、群众举报、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监 督检查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对象开展土地征收实施情况检 查;

2、县国土资源局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协助开展监督 检查;

3、被检查对象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涉及的征地项目台账、 文件资料、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4、对核查发现有问题的,责令整改;

5、将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被检查对象有违法征地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对发生违法征地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分;

3、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四)土地登记事项监管

单位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类土地登记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土地权利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土地权属来源是否完备,土地登记是否达到要求;

2、土地登记程序是否合法;

3、违法违规登记是否存在;

4、土地登记资料是否规范;

5、土地登记证书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1、每宗土地提交登记资料时当场检查;

2、每年组织 1-2 次案卷评查;

3、通过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监督;

4、根据公众投诉举报,开展个案重点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1、提交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时,当场核对检查;

2、不定期进行土地登记事项专项检查;

3、对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监管过程中和土 地督察、土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公众投诉举报中发现 的违法违规登记个案,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4、通过土地权利证书管理系统对土地权利证书实行统 一管理,杜绝假证的流通。

五、监督检查程序

1、通过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土地权利证 书管理系统和土地登记专项检查以及公众投诉举报,发现土 地登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2、登记机关调查核实;

3、对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整改完善,对错误登记通过更 正登记等措施纠正。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被检查对象有涂画土地权利证书等情形且情节 较轻的,视情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2、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土地登记;伪造、涂改土地 证书等情形的,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3、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五)农村宅基地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单位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新河县国土资源局宅基地使用权人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度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宅基地使用权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对土地规划认定审核情况、宅基地审批要件情况、是否符合审批政策等内容进行监管。宅基地审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文件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1、是否存在未依法建立宅基地审批档案或者档案审批 核心要件缺失的行为;

2、是否存在不符合土地规划的范围内审批宅基地的行为;

3、是否存在宅基地审批人不符合审批条件而做出审批 的行为;

4、是否存在审批位置与建造位置不符合的情况而未纠正的行为。

(二)监督检查指标

1、日常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宅基

地审批土地意见的确认工作。

2、宅基地审批书面检查:每季度集中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由国土资源局对全县宅基地审批卷宗书面检查,检查率100%。

3、宅基地实地检查: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抽取不少于审批量的 10%进行实地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属地监督管理:由各乡镇(街道)辖区的国土人员负责对报管辖区内宅基地土地规划确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开展统一检查:每季组织开展宅基地审批检查,主要检查宅基地审批户资格问题,宅基地审批书面要件是否符合问题,宅基地审批程序是否到位问题,宅基地审批与建 造位置是否同一问题;

(三)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对各宅基地审批行为进行不定期交叉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档案的完整程度、审批的规范程度等;

(二)检查后汇总发现的情况;

(三)对发现严重问题的宅基地审批档案进行证据固定 并依法作出处理。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一)对发现的情况进行现场反馈;

(二)发现问题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 措施;

(三)发现宅基地未按照审批内容建设,产生违法用地 行为的,立案查处。



公共服务事项

部门名称:新河县国土资源局

服务事

主要内容

活动时间

责任科室 及联系电话

1

“全国土地日”活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布全县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等重大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社会各界在普及土地国情国策、 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活动载体包括基层干部群众的培训会,发放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等。

6月25日

办公室

2

开展国土资源 管理知

识培训

对有关机关及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等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不定期

监察股

3

国土资 源政务 信息发 布

对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媒体和局网站上发布, 同时向各乡镇、县级机关发送资料。土地登记、土地调查等相关业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 的外,通过电子屏、网站等媒介公开发布。

全年

办公室

4

国土资 源档案 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档案,规范档案查 阅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档案的作用,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

全年

地籍股

5

国土资 源投诉 咨询

设立国土资源国土微博、局长信箱、投诉网站、信访咨询窗口、12336违法违规举报电话等渠道, 以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为出发点,收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国土资源问题,对国土资源违法 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使政策被群众所掌握,力求使矛盾、问题得到化解,接受监督。

全年

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39deef8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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