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

发布时间:2018-06-29 06:48: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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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7.1 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控制一般性的交通事故发生,实现交通事故为零的目标。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7.2 安全管理责任

7.2.1 安全职责及权限

1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重要文件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

定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施工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负责施工安全考核和奖惩。

按“四不放过”原则,主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不放过具体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 项目总工的安全职责

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重大和特殊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核报批工作。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解决施工安全技术问题。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

3 现场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工作。

组织并主持安全规程、规定的学习和考试,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负责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作业票签发工作。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编制和推广应用工作。

参加工地安全工作大检查,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监督检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安全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处理意见,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先停工,并立即上报领导研究处理。

重大项目施工和危险性作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大检查,按安全“五同时”开展工作。

(“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时间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布置并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或网)

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交通的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和施工劳保用品、三宝工具的试验检查工作。

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惩。

5)项目部供应科的安全职责

做好材料站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做好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供应,保管和检查,确保所购物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施工队长的安全职责

负责本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安全文件,带头遵纪

守法,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认真执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负责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开工前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签字。

负责每天的安全工作条件检查和现场工器具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危险点作业,必须亲自布置检查,并设置安全监护人。

接受安全施工责任状的签定,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7)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在本工程安全监察部及队长的领导下搞好本队安全工作做好现场安全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7.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7.4 安全管理制度

7.4.1安全管理制度的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7.4.2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认真落实安全组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三项机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7.4.3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学习和考试。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强司机的安全驾驶教育,不开病车、飞车,不酒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

7.4.4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施工队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检查本工程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近期安全工作。

7.4.5安全检查制度

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工地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7.4.6安全活动日制度

各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要求活动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要暴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措施,落实到人并由项目部主管领导及时签署反馈意见。

7.4.7安全工作票制

任何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工作票,并严格履行签字制度。

7.4.8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制定方案,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在施工中实施。

7.4.9安全监护制度

高空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等施工必须设二级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尽职尽责,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7.4.10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所有施工人员按岗位配齐经检验合格的劳保用品,加强对安全三宝的管理和使用,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和二道防线。

7.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7.5.1实行三级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第一安全员”的原则,开展正常安全活动,坚决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7.5.2重点抓安全基础工作,在预测、预控方面下大力气。

7.5.3推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从项目经理到施工人员,逐级签订安全风险责任合同。

7.5.4对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定期进行考核,对称职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对不称职的人员,坚决让其下岗。

7.5.5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管理,操作前必须进行例行检查;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能顶岗操作。

7.5.6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7.5.7 本工程作业场面大,施工中存在风机基础环吊装施工是本工作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应采取专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起重作业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3)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

4)起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严禁偏拉斜吊,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5)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大型起重机操作人员还必须经省级及以上电力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且有系统内部准发的操作证。

6)遇有大雾、雷雨、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侯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7.6 安全危险点控制措施

安全危险点控制措施

作业内容

主要安全风险

安全防护

基础环吊装及基础开挖后警戒的设置

做好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严格“三宝”的使用,贯彻安全处罚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设置围栏,夜间设警示红灯以示警。

土方开挖

基槽坍塌

采取挡土板及扩大放坡系数等

物资材料

盗窃、丢失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治安稳定,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防止丢失。

临时用电

人员机械带电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外观完整、牢固、防雨。

7.7 土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7.7.1 土石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制定安全措施。

2、土方开挖必须至上而下开挖,并确定堆土的距离和高度,严格按照放坡度进行施工。土质松动严重的要用挡土板。

3、施工中要经常检查土方边坡及支撑,防止边坡开裂疏松等危险征兆时,要采取措施,经处理后方可工作。

4、基坑开挖时要留有马道,便于人员上下。

5、开挖工具应牢固可靠,两人间距以不宜碰撞为宜。

6、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边3米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5米。

7.7.2 模板拼接安装

1、模板安装工程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模板的支撑要选用钢管或者质地硬的木材。

3、在高处安装或拆除模板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模板或支撑上攀登,要设专用的上下通道。

4、钢模板安装应自下而上进行,模板就位后,应及时连接固定。

5、模板支撑应垂直,底部应平整并加垫木,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

6、模板拆除应有专门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要划定警戒范围。

7、拆除模板应选择可靠的立足点。

8、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

7.7.3 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时,应搭设平台,照明灯具加设网罩。

2、电源设备应安全可靠,并有防触电措施,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4、搬运钢筋时与电气设施应保持安全距离。施工过程中,严防钢筋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7.7.4 临时用电

1、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2、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3、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4c632a9ed630b1c59eeb5b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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