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9-08-03 03:44:24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

普遍性、优惠性、互惠性和无条件性是《1994 年关贸总协定》最惠国

待遇的显着特点。

1.普遍性

所谓普遍性,是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一切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贸易,适用

于所有根据关贸总协定成为贸易伙伴的成员间的相同产品的贸易。它主要

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l)参加多边贸易条约的任何成员方给予另一成员方或与另一成员方

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易货物的各种优惠待遇,都应立即地、无条件地

给予所有其他成员方或与其他成员方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易货物同等

的优惠待遇。

2)多边贸易条约的任何成员方给予任何非成员方或与该非贸易条约

成员方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易货物的各种优惠待遇,也应立即地、无

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成员方或与其他成员方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易货

物同等的优惠待遇。

3)非多边贸易组织成员方可以通过与多边贸易组织任何一成员签定

含有双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要求对方将给予多边的贸易条约成

员方或与这些成员方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易货物的各种优惠待遇,也

提供给该多边贸易条约非成员方或与该非成员方有确切关系的贸易商或贸

易货物。当然,如在条约中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互惠性

互惠性是指最惠国待遇是贸易条约成员方之间相互给予的,不是单方面

提供或享受的。最惠国待遇通常是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相互给予彼此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在一定范围内,如贸易、投资、航海、服务等领域的利益、优惠、特权或

豁免,而不是单方面只承担义务即只为对方提供各种优惠而不享受相应的

权利。

3.优惠性优惠性是指这种待遇的性质是以提供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

为内容,得到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或进出口产品可以为有关国家或企业带来

利益。

4.无条件性

无条件性是指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的提供应当不附加任何条件。这里

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与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相对应的。这里的条件

是指相应的补偿,换言之,受惠国若想要享受给惠国现在或将来给予

任一第三国的各种优惠或特权,受惠国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回报给惠

国,否则就享受不到各种优惠和特权。而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强

调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受惠国在享受各种优惠或特权时不需要提供

相应的补偿,只要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就可以自动地得到有

关优惠或特权。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a1631b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13.html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