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共10篇)

发布时间:2021-02-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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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共10篇)

集团公司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共10篇) 1篇: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员的学_培训,一是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_审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精神,使全体审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集团公司成立审计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审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需要,是确保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干净做事的需要,是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____感,按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精神,充分履行审计职能,全面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取得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对审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审计业务技能,使审计人员能够正确履行审计职能,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取得审计工作成绩。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部明确了工作目标: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2-部审计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开展财务大检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审计部年9月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对集团下属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大检查,检查重点为新公司建章建制,老公司查错纠弊。在财务大检查过程中,要求 1 24

新公司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做到以制度管理财务,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防范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对老公司财务大检查中,主要发现固定资产未盘点,应收账款未对账的问题,要求老公司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严格固定资产日常核算、管理和处置,对固定资产增减及收入、支出要及时入账,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登记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完整和不流失。要求老公4-11月份成立督查组对在建基建项目跟综落实;三是与公司其他部门成立小组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中期债进行审计。这些专项审计工作开展,有力促进在建基建项目、中期债等工作的发展,确保在建基建项目、中期债等工作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进行,取得实际成效。四、存在的不足问题集团公司审计部成立时间只有短短几个月,经过全体审计人员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审计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主要是:一是审计手段较为单一,审计工作效率仍待提高;二是审计咨询和审计服务还没有完全到位;三是由于人力不足审计工作未全面开展,例如下属公司业绩考核等工作还未开展;四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五是审计信息化建设不够等,审计手段较为原始、落后。这些存在的不足问题,需要引 2 24

起审计部高度的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五、年工6-精神,进一步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记账、算账、报账等基础工作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下基础。
(运用审计结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审计部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使干部职工规范财务管理,正确行使职权。
要加强对各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避免权力腐败的发生,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又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
(开展下属公司业绩考核,提高下属公司工作积极性审计部要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开展下属公司业绩考核。通过审计如实反映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按照集团公司标准进行考核,做到奖优罚劣,进一步提高下属公司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生产经营工作发展,取得良好经营效益。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审计部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推进依法审计、文明8-9 2篇: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方案青岛奋能物流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方案 一、分支机构应提供的资料:1、组织结构2、主要业务内容及流程3、员工的职位及职责描述4、财务文档:凭证、发票、科 3 24

目余额表、明细帐、银行对帐单等5、现金报销、支票领用等内部审批流程6、合同协议7、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申请批件,固定资产盘点记录二、内部审计提纲1、财务数据的安全性,数据备份执行情况2、现金报销及付费手续是否齐全,内部流程是否严格执行3、业务合同协议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及时,欠费是否太长,有无风险4、现金盘点是否帐实相符、是否存在借条、白条顶替库存现金的情况5、各项税费的申报、交纳情况6、整体经营情况,公司资产、收入、成本是否存在漏报三、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包括如下内容:1、机构简述2、本次审查范围及所做审查工作概述3、审查评价概述4、发现的问题5、问题所导致的风险6、改进建议青岛奋能物流有限公司年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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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报告针对年至年4月份度内控审计反馈审计时间:年414-416日审计重点:账务处理的规范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审计结果:通过这几天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账务审计,首先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业务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发现了各单位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账务处理和经济业务的规范性(问题见附件)。
审计意见:1、规范往来科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具体使用,本次审计过程发现,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往来科目使用混乱,不易明晰反映出实际经济业务走向和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经济风险;2.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资金 4 24

调动频繁,资金管理缺乏计划性和统筹性,部分经济业务缺乏相应负责人审批,容易导致资金管控风险;3.财务在进行具体账务处理过程中,会计科目的具体使用非常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费用的真实反映;4.部分经济业务原始单据欠缺、不规范,不能作为原始入账依据,但财务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依此入账,缺失会计核算的严谨性;5.集团公司各下属单位均存在私自调账的事项并缺乏有效的账务调整审批意见,针对此类情况应该严厉禁止;6.日常经济业务中的大额采购应该采取有效的询价手段,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业务金额高于市场价格,针对此类情况应该做到合理有效管控,保持公司权益的同时避免资产无效流失;本次内部审计是在未完全熟悉公司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审计标准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个人以往工作经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审计遗漏在所难免,但本次审计操作是在较全面、认真、仔细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问题真实反映了集团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得失,同时也为以后内部控制提供操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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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1第三章审计人员..2第四章审计范围和权限..3第五章审计程序..5第六章职业道德与审计纪律..13第七章审计档案..15八章附则..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 5 24

计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审计监督。
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置的内审部门,受集团公司总裁/主管副总裁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所设的内审部门,受本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内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集团公司内审部门领导为主,行政上服从本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领导及集团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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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内部审计委员会,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办法等;(二)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三)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裁/主管副总裁报告审计结果;(四)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五)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六)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上市公司除外);(七)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八)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_、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九)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人员第八条集团下属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员任免或调动,应当事先征求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第九条审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具体要求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人员后续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执业能力:(一)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二)具备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熟练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 7 24

和技术;(三)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财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四)熟悉本单位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知识;(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及微机操作能力;(六)具有足够的有关防止舞弊的知识,并能够识别出可能已经发生的舞弊行为。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三条依法保护内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集团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审计范围和权限第十四条各级内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审计工作,以确保集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十五条各级内审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三)对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措施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四)对所属单位全 8 24

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五)因合并、分立、撤销等事项引起的资产变化;(六)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技改等)概(预)算、决算;(七)企业对外投资的立项、签订、投出和收回、经营状况及其效益等活动等情况。
(八)企业单位对外签订的采购、借款、担保、承发包工程、产品营销等合同、契约、协议;(九)根据"谁任命、谁审计""先审计、后任命,后离任"的原则,对厂(公司、校、院、所、)长、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期中或终结审计;(十)根"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集团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承包经营指标,未经审计不得兑现年终效益奖;(十一)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专项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十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内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各级内审部门的主要权限是:(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二)审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三)检查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的计算机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四)参加与审计事项有关会议或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五)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有关单位负 9 24

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九)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
(十)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予以封存。
第十七条各级内部内审部门的工作成果,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对外披露。
__条集团公司授予内部审计委员会如下权力:(一)没收审计中查处的账外资金上缴集团公司;(二)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的建议;(三)有权对下属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的业务进行监督指导,有权调阅下属企业的内审资料;(四)有权临时抽调下属企业的内审人员参与某项内审工作。
第五章审计程序第__条各级内审部门根据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企业领导要求和集团公司总体部署,拟订年度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审计项目,报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编制年度及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审计项目要全面,一般包括:上级内审部门统一布置的审计项目和审计专题调查项目;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项目;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二)应充分利用本部门已占有的审计资料,突出重点,尽量避免审计项目交叉重复,还应尽可能的在一个单位 10 24

实施一项主要审计事项时,考虑能否带一些其他有关项目审计;(三)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计划应报上一级内审部门;(四)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审计要点、预计完成时限、实施该项目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审计实施的总体安排等,应力求简约、高度概括;(五)年度预编审计工作计划上报内审部门时间为当年二月末前。
第二十条审计程序是指具体审计项目从确立到结束的整个工作过程。
无论是何种审计,其程序均应分为计划、实施、终结三个阶段,对有些审计项目,还需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一条审计项目的计划阶段是指审计项目从确定到实施前制定具体审计方案的过程,该过程主要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方案,以明确各项工作的主次、先后次序等。各级内审部门对企业实施审计前,应当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计划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收集和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原有审计档案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
(二)编制审计方案,并报内审机构负责人审批,主要内容如下: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2.被审计单位名称和基本情况;3.审计范围、方式、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4. 11 24

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分工和责任;5.编制时间及方案审批人(内审部门负责人,重大项目报内审部门主管领导人)签字;6.被审计单位应做的迎审准备工作及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一般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全部账户,包括已经注销的账户;(2)企业章程、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资料;(3)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4)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实施结果,对外投资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会议纪要、决定;(5)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策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决定;(6)财务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7)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及检查机构对企业检查后提出的报告、处理意见、检查结论或处罚决定;(8上级内审部门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9前次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10)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三)明确审计任务和审计事项的分工,并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其他准备事项。如:实施审计工作需要的各种表格、底稿和工具等。
(四)下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迎审准备工作。
审计通知书,是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书面证明,一般应在审计实施五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专项调查可以根据需要不下达审计通知),内容包括:1.被审计单位名称;2.审计 12 24

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3.审计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4.对被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5.派出或委托审计组单位领导人签字、公章及签发日期。
此外,内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可聘请内审部门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加某些审计项目或专门问题进行鉴定。
(五)向被审计企业提出书面的承诺要求。
实行被审计企业向内审部门承诺制度,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按照承诺书的有关事项要求作出承诺,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二条审计工作的实施阶段主要是调查、核实经济事项,搜集审计证据等,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进点后首先召开与被审计单位见面会。
1.审计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讲明来意,提出有关审计工作要求事项和审计自律纪律;2.听取或审阅被审计单位的自查报告或述职报告或情况介绍。
(二)根据进一步掌握地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专题、人员分工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三)依据审计通知要求收集有关审计资料和借阅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并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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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审核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核查实物及调查询问,座谈了解等方法实施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疑点,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1.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证言材料;(5)专门机关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测笔录;(6)其他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证明材料,必须遵守以下要求:(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2)对收集的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证明材料的相关性;(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证明材料的充分性;(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5)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未取得提供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的,应注明原因。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部门、单位或专业知识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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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a.被审计单位名称;b.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的时间;c.审计过程记录;d.编制人姓名及编制时间;e.复核人姓名及复核时间;f.索引号及页次;g.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a.实施审计具体程序、审计测试评价、审计方案的调整变更的记录;b.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c.审计复核记录;d.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证明材料:a.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b.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往来函件、鉴定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或摘录件;c.其他有关审计资料。
d.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明材料应经审计单位或其他提供证明资料者的认定签证。
4)审计工作底稿分为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和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a.编制分项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审定的项目内容逐项编制,必须是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以利于编制汇总;b.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应在详细审阅审计分项工作底稿,并确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之后,再进行分析整理,按其性质和内容分类归集;(五)审计组长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检查和复核,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 15 24

情况进行监督。对已确认的违纪违规问题和重要事项要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要写明事实情况,适用法规制度,处理意见,经审计组长审阅后,送交被审计单位认证签署意见。
凡是审查审计工作底稿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备的应做必要的修改或重新取证,补足必要的手续和资料。
审计组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审计组长全面复核并确认后,应向本单位内审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
(六)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对审计组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审计工作的终结阶段(一)审计组组长运用审计工作底稿所提供的材料,编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的经济活动审核后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做出结论的文件,因此要做到:审计报告应当有恰当的标题,明确的署名和报告日期,做到格式规范,事实可靠,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结论公正,建议可行,语言简练,表达确切,观点鲜明,审计报告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如下:1.标题;2.主送单位或单位行政负责人名称;3.被审计企业概况;4.审计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5.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6.审计结果;7.发现的主要问题;8.审计建;9.审计组成员签字;10.报告日期。
(二)各级内审部门应依据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授权的经济处理权限,对审计的问题提出处理、处分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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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级内审部门应建立审计报告复核制度。审计报告完成后,由内审部门指定专人复核,应重点复核如下事项并提出复核意见。
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2.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是否正确;4.审计评价是否恰当;5.问题定性、业务处理、违纪处分,改进建议是否适当;6.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计组应在审计事项实施终了后1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进一步核实、研究。如认为被审单位的意见正确,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如果认为其意见不正确,应将不同意见作为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五)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审计组应将最终定稿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有关资料一并报内审部门负责人审定,主要审定以下内容:1.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2.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书和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3.计评价意见及建议是否恰当;4.定性、处理、处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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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内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应依据上述资料签发审计意见,集团内审部门负责的审计项目报请集团主管副总裁批示;集团下属企业内审部门负责的审计项目报请本单位负责人批示。审计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2.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意见和评价依据;3.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叙述;问题的定性、处理意见及其依据;4.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
5.对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七)依据经主管领导批示的审计意见书,形成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决定。
(八)被审计单位按审计决定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审计决定处理情况报告单,将处理情况向下达审计决定的内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后15内向做出决定的单位主要领导人申请复议。受理单位或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复议报告30日内进行复议或裁定。在此期间,仍按原审计决定执行。
(九)内审部门应当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了解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各级内审部门应建立以下报告制度:(一)各单位内审部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季度、年度)报告 18 24

制,重大问题特别(及时)报告制;(二)各单位内审部门向上一级内审部门实行定期(季度、年度)报告制,重大问题特别(及时)报告制;依据上级布置的专项审计或调查,实行专项报告制;(三)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计划进度、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建议、措施等;(四)各级内审部门应建立后续审计制度;后续审计是内审部门派员到被审计单位,检查审计决定中规定的事项是否认真执行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是保证审计工作发挥应有效力的必要手段,其内容为:1.查采纳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2.了解采纳审计建议和执行审计决定中的困难与问题;3.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在严格自律强化管理方面的新措施、新变化。
第六章职业道德与审计纪律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是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集团实行审计监督的执行人员,因此必须讲求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十六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是:(一)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审计人员作为经济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的财经法规从事审计监督活动,实施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勇于同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是维护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打击经济领域里的各种经济犯罪和违纪行为和活动,从而达到审计查错纠弊、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具体实施审计中应将被审计单位取得的 19 24

成绩、经验、问题和教训如实反映;在处理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应依据经济法规条款处理,特别应注意经济法规颁布的时间与违反财经纪律的时间界线,现有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界线,有意和无意(业务水平低)等界线,尊重事实,以理服人,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审计报告所做出的审计结论和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审计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严以律已,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依法审计不殉私情,刚直不阿,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工作认真,细致负责。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对待审计工作,以真实的内容实现审计的目的;(五)保守秘密,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忠于职守是审计人员应尽的职责,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以保护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审计人员应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审计纪律:(一)对审计出的重大问题不得隐匿不报,否则是重大失职行为;(二)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编造虚假审计报告;(三)不得干预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四)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 20 24

用;(五)不得在实施审计期间内参加被审计单位以外用公款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六)不得泄漏审计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秘密。
第二__条审计人员必须保守下列秘密:(一)企业产品、成本价格、销售计划、生产批量;(二)内部掌握的招标的标底、对外承包工程指标,劳务合作价格等;(三)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调查报告等;(四)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材料等。在审计过程中,所有的审计文件、审计材料、记录稿纸包括被审单位提供的各种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弃,不得带到公共场所。用过和作废的记录本及记录用纸,审计项目完成后应交给审计组长,除立卷归档者外,应定期清理,按规定销毁;(五)对审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及其审计处理意见,应按规定和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换意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透露;(六)对审计报告(含原始材料)、审计决定和领导指示,未经审计报告签发者同意不得向外透露,更不得公开发表;(七)对向内审部门揭发问题的人、群众来信,以及外单位转来的有关资料,不管本人是否提出为其保密的要求,审计人员都要为其保密;(八)印发审计文件材料,应按规定划注密级,印发范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未经对外公布的审计文件材料,不得带至公共场所,审计文件材料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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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审计档案第二__条审计档案是内审部门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审计工作,研究审计历史的根据,是各单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是内审部门的重要任务。
第三十条审计档案的立卷工作应实行"谁审计,谁立卷""项目立卷""边审计,边整理,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移交,集中管理,不得长期存放在承办单位和个人手中。
第三十一条审计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一)内审部门下发的文件;(二)上级和集团公司及本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的批示、决定、讲话和批复等;(三)审计中形成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审计建议、有关文件和年度财务报表、账证、电报、录音(像)带、照片等取证材料;(四)内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采取临时措施的文件决定;(五)后续审计材料;(六)职工来信来访及查处情况资料;(七)社会审计部门或集团公司所属内审部门报送备案的重要审计事项(八)审计统计报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审计会议材料、审计工作总结、经验、制订的审计制度等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二条审计项目档案立卷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几个卷,一般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立一个卷;跨年度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年度立卷;(二)立卷材料排列一般顺序是:1.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 22 24

逆审计程序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2.证明性文件材料: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对审计证据、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法规依据进行排列;3.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4.计案卷内每份或分组文件之间的排列规则是:(1)正件在前,附件在后;(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3)批复在前,请示在后;(4)批示在前,报告在后;(5)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6)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5.审计项目卷宗的归档时间:一般在该项目审计完后3个月内归档;年度审计项目的必须在次年6月末完成归档;6.审计项目卷宗归档,应采用适当的卷宗方法排列,并编制卷宗、案卷、目录等序号,以便于检索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审计档案的借阅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按期归还。
第三十四条审计档案应分永久、长期、短期进行保存,对超过期限的档案,应鉴定造册,内审部门提出申请经内审部门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方可销毁,并派人监销。审计档案的具体保存期限如下:(一)永久保存。上级内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重大审计事项的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重大的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二)长期保存(16年至50年)。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审计底稿、证明材料等;比较重要的 23 24

审计调查事项及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员工来信来访的有关材料;(三)短期保存(5年以上,15年以下)。上级内审部门、集团公司领导及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通知、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决定、底稿、证明材料;一般的审计调查事项和专案检查事项的有关材料;基层内审部门上报的审计计划、总结、报告、决定、信息及其它一般性的相关资料。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独立设置的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遵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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