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1-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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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体系,提高乡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为依据,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分级
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实行严格科学防控措施。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乡内突然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乡居民身心健康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



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5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卫计中心、村(居)卫生室、村(居)委会、医院、乡直各单位及全乡群众共同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全国重点疫区返乡人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相关知识,保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乡村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动员各种力量,积极配合、



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蹲点干部、支部书记、卫计中心和乡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卫生应急办、应急处置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
2.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和动员全乡力量,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村(居)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卫生应急办:负责本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预案;组织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人员聚集地、超市、菜场等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开展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负责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应急处置组:及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前期处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防控、救治工作。
宣传动员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风险沟通、普及防病知识。
后勤保障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2卫生应急相关机构职责 2.2.1卫计中心
1能力建设:负责乡、村卫生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预案,承担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指导、协助各单位、村委会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


件应急工作方案;开展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预防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管理,及时报告本乡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2.2.2村(居)委会
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2.3乡直各部门
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方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


落实等工作。
2.2.4村(居)卫生室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3.1监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
3.2报告
本乡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从业医生等是本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3通报
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全乡各部门、村(居)和群众通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如在本乡内发生,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
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乡各相关单位,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本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时的应急反应措施 4.2.1乡人民政府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广泛动员,组织本乡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乡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乡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等工作。
3)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4)采购、接收、分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4.2.2乡级医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及时报告。
3)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乡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4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5)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


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6)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
4.2.3乡直各单位
1)按照本乡和上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3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2.4村(居)民委员会
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村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3)接收、分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


处理生活垃圾。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群众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4.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终止。
5善后处理 5.1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结束后,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人力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5.2恢复与重建
动员全乡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组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5.3责任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6.1信息系统
乡政府应建立健全本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乡政府、(居)委会、各单位应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通讯录,准确掌握居民基本信息。
6.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预防控制队伍
乡政府要加强乡、村两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组织建设。乡卫生院要加强防疫组建设,要培训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6.3医疗救治队伍
乡级医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
6.4培训与演练



乡政府应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安全员、保安人员、村组干部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模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乡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5经费和物资保障
乡政府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6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乡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各单位,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cf8d3786b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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