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9 16:42: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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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地评定事业人员的工作绩效,切实打造“多劳多得、责酬适应、绩酬匹配”的绩效分配格局,根据《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委〔X93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X乡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X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管理奖)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方式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工作实绩、效能建设、正向激励等三部分组成。

(一)工作实绩(80分)

包括X乡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阶段性、临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如茶山整治、环境整治、综治**(“三率”宣传、扫黑除恶等);各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日常工作,如文体服务中心——移风易俗宣传、群众文娱活动组织等,三农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种植技术培训与指导、疫病防治等;会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三资监管等;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村镇规划编制、辖区内工程监管与验收等(详见附件)。

(二)效能建设(20分)

包括廉洁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民主测评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正向激励

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当年度受到行业协会组织(或同级部门)表彰的加0.5分,X乡党委、政府(或同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受到X市委、市政府(或同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到X市委、市政府(或同级部门)表彰3分;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加分可累计,此项分值封顶为8分。

四、考核等次确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总分高低排列。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等次原则上不高于上级部门对X乡的绩效考评等次;X乡绩效考评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其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不得超过本辖区事业单位总数的60%,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发放绩效奖。

2.被考评单位效能管理不到位的(被X乡效能监督小组或市效能办在督查中发现人员无故缺岗2次以上或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考核等次定为差。

3.被考评单位或其负责人因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被X乡纪委及有关单位与上级部门处罚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且降低一个考评等次。

4.考核结果将在X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等次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管理奖)挂钩。绩效考核结果等次作为确定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管理奖)的依据,标准参照X乡绩效管理奖等次标准确定,且不高于X乡绩效管理奖等次标准。

附件: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d14c7a8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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