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07 21:12: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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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商学院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为改善长期住校教职工住宿条件,学院已建一幢教师公寓,为公开、公平、科学、合理地分配公寓住房,特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向“两长”(长期住校、工龄长)“三老”(老领导、老专家、老师)、“两高”(高职称、高学历)、“一特”(特殊贡献)“一双”(双职工)倾斜。

2、此分配方案不适用于外籍教师。

二、申请必备条件

1、已经转正的教职工;

2、长期住校,且每周住校不低于5天的员工;

3、教师公寓不收取房租,只收取水电费(按实际消耗收取费用)。

三、申请方式

(一) 有申请意愿的教职工按《积分办法》填写《申请表》核算自己分数,并报处级主管领导 处级主管负责核查分数确保分数真实有效 处级主管统一报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负责将所辖部门申请者综合排序后报公寓管理中心

(二)双职工只需积分较高的一人提出申请即可。

(三)两室一厅申请者必须为带小孩、家属常住、且总人数超过4人(含4人)者。

(四)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

校龄分(按工资条校龄津贴每年60元来算,如发放了180元校龄津贴,校龄则为3年)

一年1分,10分封顶。

1、 职称分(已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占30分)

1)助教(含其它类初级职称) 10

2)讲师(含其它类中级职称) 15

3)副教授(含其它类副高级职称) 25

4)教授(含其它类高级职称) 30

2、 学历分(以已取得的证书为准)(占20分)

1)专科 5

2)本科 10

3)硕士研究生 15

4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经历者 20

5)博士 20

3、 级别分(不得累加)(占25分)

1)专员一到十五级(一级为0.5分,每级增加0.5分)0.5—7.5分;

教师一到十级(一级为3分,每级增加0.5分) 3—7.5

辅导员一到五级(一级为3.5分,每级增加0.5分)3.5—7.5

2)副科级一到五级(一级为8分,每级增加0.5分)810

3)正科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0.5分,每级增加0.5分) 10.512.5

4)副处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5分,每级增加1分)1720

5)正处级一到五级(一级为18分,每级增加1分) 1823

6)副院级一到五级(一级为20分,每级增加1分)1825

4、 绩效分(占15分)

1)近两年年终ABC测评有一年成绩为AB+者,加7.5分。(需人事处提供证明)

2)近两年年终ABC测评成绩都为AB+者,加15分。(需人事处提供证明)

5、 特别加分项目

1)双职工加10

2)有小孩和老人在校居住的职工家庭加20

3)本人或所带学生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表彰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分(没有标注等级的可就高以一等奖计,加分需出示证书,可以累加,10分封顶)

4)本人获得学院表彰(不含团队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分(没有标注等级的可就高以一等奖计,加分需出示证书,可以累加,10分封顶)

公寓管理中心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e5dc6b7dd3383c4bb4cd2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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