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水务项目合作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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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区水务项目合作工作方案

为促进和保障我市城区水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支撑保障能力,市委、市政府拟引进专业运营商,投资经营我市城区水务业务,统筹全市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开发。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与意向合作方粤海水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水务)进行了多轮互访洽谈,双方就合作范围、合作方式、时间安排等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为顺利推进梅州城区水务项目合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梅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始建于1966,是一家中型国有企业,2005年起增加城区污水处理业务。总公司拥有自来水厂2座,制水规模每天16万立方米,主输水管网400多公里,污水处理1座,处理能力5万吨/日,截至20128月底,在职职工730人,退休人员210人,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供水、污水处理总资产4.2亿元(人民币,下同),负债1.8亿元,净资产2.4亿元。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现有供排水设施已逐渐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因而在十二五期内规划启动新自来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西桥水厂升级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和新水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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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批城区水务工程。该批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大,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出现了连年亏损,致使企业资金运作非常困难,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生产和建设,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区水务事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为此急需拓宽融资渠道、引进外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二、目标原则 (一) 合作目标
通过合作,一是解决梅州城区水务工程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资金及技术需求,满足梅州城区扩容提质的百万人口发展需求;二是加快推进梅州市水务工作整合,实行供排水一体化,实现与合作方共同发展,共利双赢;三是引进先进经营理念,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供水安全,完成节能减排考核任务。
(二)合作原则
1、依法依规。按照国家有关城市供排水方面的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梅州城区水务项目合作工作。
2、资产增值。通过合作,实现合作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 3、职工稳定。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全员转制、全员返聘的安置原则,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4、社会受益。引进专业运营商,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社会共享供排水行业“优质惠价”的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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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内容
合作经营梅州城区供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不含梅县污水处理)的现有项目,合作投资建设新自来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西桥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并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备用水源工程的投资建设。
(四)合作方式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通过公开竞争性程序,依法依规选定梅州城区水务合作者,并授予其30年特许经营权。
2、现有项目采取“资产合并+增资扩股+资产转让”的合作方式,持股比例为37
3、债务偿还和未来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以合资公司盈利再投、融资和争取政策性补助为主,同时辅以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合作工作。20129月起,与粤海水务就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将达成的合作范围、方式、股权比例、时间计划等初步意向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后启动合作工作。
(二)签订合作意向书。批准启动后,与粤海水务就合作事宜作进一步磋商,形成《合作意向书》20121123日完成了合作意向书签订工作。
(三)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201210月开始,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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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准日20121131日)20134月完成。
(四)国有产权交易招标。批准启动后,启动国有产权交易招标,20137月实施招标工作。
(五)职工安置。框架协议签订后,制订安置方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按政府批准的方案组织完成人员安置工作。
(六)合作谈判与方案审批。招标完成后,双方就具体内容作磋商谈判,并将形成的各种方案、合同、协议等上报审批。
(七)合同签订。20139月,市政府与粤海水务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合作合同),并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
(八)工商注册。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向市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201312月底前完成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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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1c1b2a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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