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2018)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8]8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实施日期】2018.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8〕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新一届省人民政府,现就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谌贻琴同志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李再勇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大数据、生态文明建设、金融、税务、统计、区域经济协作、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贵安新区方面工作,协助省长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方面工作,负责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贵安新区、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大数据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金融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贵州银行。
协助分管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联系省国税局、财政部驻贵州专员办、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金融机构驻贵州分支机构以及其他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卢雍政同志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开发区和综保区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519c94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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