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 普通单位版使用说明(DOC)

发布时间:2018-09-16 11:31: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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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使用培训

1、下载

2、安装

3、登录

4、数据导入

5、业务操作

(一)单位信息登记

(二)新参保人员登记

(三)人员增加

(四)人员减少

(五)单位信息变更

(六)个人信息变更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6、缴费工资申报

7、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

8、业务报表要求

1下载地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ld.gov.com.cn〉网上办事〉网上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4.2.1

2、软件安装:

要进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的安装,首先双击图标,系统进行系统环境检测,对于未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的计算机,系统会打开【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安装界面如下:

点击【接受】按钮,开始安装【SQL Server 2005 Compact Edition】,如下图:

安装完后,系统会直接打开软件安装界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进入选择安装文件夹页面:

您可以通过点击【浏览】按钮,修改软件安装路径,或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安装页面:

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正在安装页面:

在该界面会有进度条显示安装进度,等待进度条完成后,系统进入完成页面:

点击【关闭】按钮,即完成系统的安装操作。同时系统会在操作系统的桌面上添加一个图标。

3、登录

双击桌面的图标,即可进入该系统的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只要在登录界面中的用户名和口令后面的文本框中输入登录名和密码(默认用户名为admin,默认密码为1。),并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的主界面(如下图)。

参保单位在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信息前,应对社会保险的政策参数进行设置。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模块,完成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模块,完成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养老、工伤、失业、生育险的上下限基数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养老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失业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工伤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模块,完成生育保险保底封顶,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维护操作;

4、基础数据导入

京内单位:先导入医保参保人员信息(拿U盘到医保中心下卸),后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京外单位:只导入四险参保人员信息。

(一)医保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医疗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医疗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医疗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核实单位及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导入】按钮,系统会将文件中的这些单位及个人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二)四险参保人员信息导入

点击【数据交换】菜单中的【四险基础数据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四险人员信息的导入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告诉系统要导入的保存了单位及单位所有参加四险人员信息的文件的位置,点击【浏览】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打开文件的界面,找到要导入的文件,点击【打开】按钮,这时在界面上方的文本框中会列出该文件的位置,同时,中间的列表中会列出该文件中的单位信息,同时,可以通过点击【个人基本信息】页,来查看文件中的个人信息。核实单位及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导入】按钮,系统会将文件中的这些单位及个人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5、业务操作

(一)单位信息登记

(1) 业务介绍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再按规定在北京市劳动局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录入相关信息。然后自行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纸介表,并携带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2)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点击【新增】按钮,并对该界面中四个页签(分别是【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单位信息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如果在点击【保存】时,仍有部分必填项没有录入,或录入的信息有误,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重新录入或修改正确后,再次点击【保存】即可。

保存完成后,如需要再录入另外一个单位,则继续点击【新增】按钮,系统会清空所有信息,只要录入新单位的各项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只需在保存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如要退出该界面,只要点击【退出】按钮即可。

(二)新参保人员登记

1)业务介绍

对初次参保人员应先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进行增员。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录入新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新参保人员的相关电子信息。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录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基本信息的录入及打印相关报表的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选择你要录入的参保人所属的单位及部门,选择后可以直接录入个人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分三页录入,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和【医疗专有信息】。需要对这三页的内容分别进行录入才能完成个人信息的录入操作。

填入个人的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果填入内容无误,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但个人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如果在点击【保存】时,仍有部分必填项没有录入,或录入的信息有误,则系统会有相应提示,重新录入或修改正确后,再次点击【保存】即可。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可以重新输入各项信息。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新参保人员进行增员操作,详细过程在“(三)人员增加”,介绍

(三)人员增加

1)业务介绍

对已进行过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增员、业务。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增员手续。

对于当年未进行过工资核定的增加人员,需同时提供《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录入】模块,对新增人员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操作后;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增员】模块,对增加人员进行增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增员续保的电子信息。

3)详细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增员】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新参保人员的增员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确定增员单位,选择好要进行增员人员的单位后,点击【确定增员单位】按钮,在查询栏中的单位名称选项中,会列出刚刚选择的单位的名称。接下来,需要输入其他查询条件(部门名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下侧人员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非正常参保的人员信息。

接下来,要对增员人员五险的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设置。首先选择要设置增员原因的人员信息,并对每个人员的【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期(年/月)】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进行选择。同时,也可以在批量设置栏中通过对【四险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四险个人缴费(恢复)日期(年/月)】和【医疗个人缴费(含恢复)原因】的选择,并点击【设置】按钮,对所有选择的人员进行增员原因的批量设置。

设置完增员原因后点击【增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本次增员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但增员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四)人员减少

1)业务介绍

对于参保人员从本单位调出或其他原因停止参保缴费时,应办理减员业务。单位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属于下列减少原因的,不能生成减少电子报盘信息,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人工处理:“其他原因中断缴费”、“工伤(510/未达等级/未鉴定)支付减少”、“工伤终止支付”、“转街道支付”、“假释期满”、“其他原因中断支付”、“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其他原因终止支付”。

属于“超龄退休人员失业终止”、“工伤(14)级减少”这两种减少原因和办理“中断预审”状态的减少操作保持不变,依然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企业版”暂不支持。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减员】模块,进行减员操作;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信息报盘】模块,生成减员电子信息;

注: 参加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的参保人员,在做参保缴费减少时必须所有四个险种同时减少,不能单险种减少。

3)详细操作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菜单中的【减员】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员的减员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下侧人员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正常参保的人员信息。

接下来,要对减员人员的减员险种及五险的停止缴费原因进行设置。首先选择要设置减员原因的人员信息,并对每个人员的【减员险种】、【四险停止缴费原因】、【个人停止缴费日期】和【医疗个人停止缴费原因】进行选择。同时,也可以在批量设置栏中通过对【停止减员险种】、【四险停止缴费原因】、【个人停止缴费日期】和【医疗个人停止缴费原因】的选择,并点击【设置】按钮,对所有选择的人员进行减员原因的批量设置。

设置完减员原因后点击【减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本次减员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但减员信息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五)单位信息变更(仅限京内单位,京外单位按原办法办理)

1)业务介绍

参保单位因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类型、开户银行或银行帐号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中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单位经办社保业务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向所属区县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业务。

2)操作步骤

参保单位可通过“企业版”录入需变更的单位相关信息,自行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档备查。经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单位信息变更暂不提供电子报盘功能。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单位信息修改】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单位信息的修改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在该界面中,只要在单位名称后的下拉框中选择要修改的单位名称,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左边的列表框中列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名称。点击左侧列表框中的单位名称,在界面的右侧会列出该单位的详细信息,这时,只要找到要修改的信息,并修改其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修改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重新选择查询条件。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六)个人信息变更

1)业务介绍

当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中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单位经办人员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纸介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和电子报盘信息,向所属区县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业务。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对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个人变更信息报盘】模块,生成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的相关电信息(仅限于部分信息项的变更报盘)。

可通过报盘变更的个人信息项目有:“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邮寄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帐号”、“代扣个人缴费银行(街道版、职介版)’’、“代扣卡号或帐号(街道版、职介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收信息并记录在库。

对不通过报盘变更的个人信息,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打印或人工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核准后,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办理。

3)详细操作

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菜单中的【个人信息修改】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单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修改及报表打印功能。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包括: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及缴费人员类别,可全部输入也可选择其中几个输入或全部不输入)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界面左侧的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信息,在该列表中找到并选择要修改信息的人员,这时,右侧会列出该人员的部分单位信息及该人员的基本信息,只要直接修改具体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

如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是】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印出该单位的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否】按钮,系统不打印报表,但单位信息修改仍然保存完成,如果还需要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以到报表打印菜单中进行打印。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可以重新输入查询条件,修改个人信息。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1)业务介绍

2010年起,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采集一律通过“企业版”完成。

参保单位在每年一季度,须持《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纸介表、工资电子信息数据盘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手续。

2)操作步骤

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中的【工资变更】模块(普通单位版),核定参保人员上年月均工资;导出工资电子信息文件;

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1.参保单位首先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卸单位及人员信息导入本地的“企业版”中。

2.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

3.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下卸参保人员上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电子报盘信息,同时携带自行打印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档备查。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报盘信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接收信息并记录在库。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信息后应核实参保单位下是否还有未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人员,对未申报的,应将未申报工资的参保人员明细提供给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核准后再次上报。

3)详细操作

<1>工资导入:

点击【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导入】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参保人员工资信息的导入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导入的工资信息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系统会在中间列表中列出参保人员的工资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这些工资信息导入到系统中。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注意:工资导入文件命名规则为:“2010+0712+“本单位社保登记证号”+.xls

文件内容如下图:

idcard:身份证号

name:姓名

feebase:核定基数(不必填写)

salary:上年月均收入

第一行,表格内容不能变更,否则无法识别导入信息

通过导入可以一次性录入本单位人员工资。

<2>工资变更:

点击【工资核定】菜单中的【工资变更】菜单项,系统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

该界面主要完成对参保人员工资信息的修改、导出及核定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该界面,首先,需要输入查询条件(业务年度、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可以选择输入查询栏中的一个或几个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在中间列表中列出符合条件的正常参保的在职人员信息。

接下来,可以直接在列表中对参保人员的申报月工资收入进行录入或修改,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对工资信息的维护操作。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点击【四险工资导出】按钮,可以将选择的参保人员的四险工资信息进行导出操作。

点击【清屏】按钮,可以将该界面恢复到初次进入的状态。

点击【退出】按钮,可以退出该界面。

6、缴费工资申报

公司社保中心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仍将继续同步运行,2010年各项业务工作将实行双系统运行,缴费工资申报要求公司社保信息系统和企业版软件同时申报

(一)公司社保信息系统采集:

2010年,仍采用由单位报送职工2009年度工资收入数据库,由我中心更新原社保信息系统。具体如下:

1)各单位报送数据库名为:JS10????.DBF(‘????’为单位简码),数据结构如下:

2JS10????.DBF我中心将在 NCPGSHBX@126.COM 中发放。该数据库中“JM”、“单位简称”、“TCM”、“电脑序号”、“系统社保号”、“姓名”,已由我中心统一填写,各单位不得改动。“NGZ09”、“YGZ09”、“JFY_09”,由各单位按要求填报。

(二)企业版软件采集:

按照京社保发【2010】号文精神,企业版软件采集流程为:

<1>单位导入企业版单位和个人信息;<2>单位录入职工2009年平均工资;<3>导出工资报盘文件,并打印2010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报送社保中心。

7、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

邮寄对账单地址和个人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为:个人身份,移动电话,电子邮件,户口所在地地址,家庭住址,选择邮寄对账单地址(单位、家庭、户口所在地)。邮寄对帐单地址为职工指定地址,可以指定单位、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若单位地址变更,请及时变更单位信息。

(一)公司社保信息系统采集:

由各单位报送信息采集数据库,单位报送数据库名为:XX10????.DBF(‘????’为单位简码),数据结构如下:

2XX10????.DBF我中心将在 NCPGSHBX@126.COM 中发放。该数据库中“JM”、“单位简称”、“TCM”、“电脑序号”、“系统社保号”、“姓名”,已由我中心统一填写,各单位不得改动。“个人身份”、“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户口地址”、“户口邮编”、“ 家庭住址”、“家庭邮编”、“ 邮寄地址”,由各单位按要求填报。因户口地址要通过医疗系统上报,因此建议京外单位尽量推荐职工选择邮寄到家庭住址或单位地址。

8、业务报表要求(详细请查阅《业务经办手册》

主要业务报表8项:

在职增加、在职减少、在职人员信息变更、单位补缴、单位退费、帐户补填、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减少、月报外支付、退休人员信息变更

1)在职增加和退休增加共用一张表(在职、退休分别填报),即参保人员增加表,申报时附相关材料。

2)在职减少和退休减少共用一张表(在职、退休分别填报),即参保人员减少表,申报时附相关材料。

3)在职人员信息变更和退休人员信息变更(在职、退休分别填报),共用一张表,即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申报时附相关材料。涉及待遇变更的请打印职工基本信息表和养老待遇核准表,并提供档案等证明材料。

4)单位补缴:填写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并附相关材料。

5)单位退费:填写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并附相关材料。

6)帐户补填:分异地转移不填和其他补填,分别填写b22-2和个人账户补填表,并附相关材料。

(7)月报外支付:填写月报外支付明细和汇总表,并附相关材料。

完成。。。。。。。。。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6dc2587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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